长沙市雅礼中学2016届高三上学期月考(三)考试语文试题及答案解析
时间:2015-12-14
湖南省长沙市雅礼中学2016届高三上学期月考(三)考试语文试题
第I卷(阅读题 共70分)
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十三行是清政府在广州设立的负责对外贸易的商行,代表官方管理对外贸易。其间,在“天朝上国”的传统国家观念和重农抑商思 想的影响下,清政府制定了一些限制通商的法令,再加上中西法律文化的不同,因而出现了中西法律文化上的冲突,这种冲突对中国近代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国家观念认为,中国即是天下的中心,是“天朝上国”,别的国家是“蛮夷”、“附庸国”。中国对西方各国派来的要求通商的使节,一概以贡使对待;对于他们提出的互派使节驻京、平等国际交往的要求,则予以拒绝。这种“天朝上国”的心理、“君临天下”的态度是引起近代法律文化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外,中国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也是引起十三行时期法律文化冲突的原因之一。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认为工商业是“末业”,不重视工商业的发展,所以对于西方各国提出的通商要求,就更不重视了。在中国的士大夫看来,与外国人互市通商,是一种柔远政策,是外国得利,而不是中国得利;而不与外国人互市通商,则是中国得利,外国不得利,因为中国地大物博,物产丰盈,无所不有。
基 于此,清政府制订了许多严苛的法令和章程,对在十三行进行通商贸易的外国人、外国船进行管理,且不断地加以增订,并由通事不时地拿着这些法令和章程到商馆去大声宣读,作为一种示威,这些法令和章程到商管去大声宣读 ,作为一种示威。这些法令和章程主要包括:所有兵船不得驶入虎门;妇女,枪炮、戈矛和其他任何武器不得带入商馆;每座商馆严格限定只准雇用八名民夫服役;外国人不得在省河划船游乐;外国人不得向官府呈递禀帖,如有事申诉,必须由行商转呈;行商不得拖欠外国人债款等等。
清政府制订的这些严苛的法令和章程,在西方人看来,是难以理解的。在西方人的观念中,通商贸易是互利的,对本国国民经济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什么清政府要设置种种限制呢?不过,尽管他们不理解,他们仍然遵守着中国的法律。然而,对于有着自由贸易传统的西方各国来说,清政府制订的这些法令和章程,毕竟太过严苛,所以在实际的通商贸易中,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商业上的纠纷和法律上的冲突。比如,就“外国人不得向官府呈递禀帖,如有事申诉,必须由行商转呈”这一项法令,就曾发生过法律上的冲突。在西方人的眼里,在通商贸易的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向官府申诉,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而清政府却对此设置了限制,不允许他们直接向官府申诉,必须由行商代为申诉,这在他们看来,对通商贸易是很不利的。所以,从长远来看,清政府制订的这些严苛的法律,必然会受到西方各国的挑战。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是引起十三行时期中西法律文化冲突的重要原因。在这一传统中,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连坐制,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连带法律责任。儿子犯了罪,父亲就会受到牵连;下属犯罪,也会牵连到上司。而在西方人的法律观念中,个人犯罪要由个人来承担法律责任,不牵连其他人,更不会让他的上司来承担法律责任。
在同一案件中,中国人和西方人也会产生不同的认识,进而得出不同的结论。美国人马士在其所著《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一书中就此分析道:这种法律本身是清楚的……可以扼要的概括如下:一、纵无杀害的明白意图而在斗殴中杀人,或者因怀疑盗窃而杀人,或者是谋杀的从犯,都判处绞刑;二、纯粹由于过失而杀人或伤人(即在事先无法提出警告的情况下),得用付给死者家属或受伤者以一种赔偿费方式赎罪;……但在实际案件操作处理中,中国法律显出对于一种侵害的结果予以更多的考虑,而英国法律却着重考虑动机。
(节选自2014年《读书 十三行时期的中西法律文化冲突》)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十三行代表清政府管理对外贸易,制定了一些限制通商的法令,这些法令引发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冲突,并由此对中国近代历史产生影响。
B.中国“天朝上国”的心理由来已久,这种观念决定了清政府与西方各国交往时,不会平等相待,也不会对中国近代历史产生影响。
C.在中国这一传统农业大国,工商业属“末业”。是否与外国互市通商,中国士大夫的考量立足不在经济,而在政治。
D.“中国地大物博,物产丰盈,无所不有”的优越感和相对封闭的经济体制,使得清政府未能具备顺应时代的商品经济思想。
2.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外国商人所乘的兵船以及随身携带的武器,威胁到了治安。因此,清政府制定了许多法令、章程,并去商管宣读示威。
B.清政府制定的这些法令、章程,往往着眼于维护清帝国的尊严,限制经商的外国人的经济和人身自由,种种举措均不利于 外商经营。
C.相信“通商贸易是互利的,对本国国民经济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的西方商人,难以理解中国严苛的法令章程,也就难免会在实际贸易中产生冲突。
D.在处理同一案件时,中国人和西方人有不同的结论。因为中国法律只考虑侵害的结果,英国法律考虑的是动机。
3.根据原文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清代诗人屈大均有云:“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说明十三行客观上促进了中外贸易,促进了广州繁荣。
B.英国东印度公司的通事没有经过行商,直接向乾隆皇帝呈上了一封奏折。当其回到广州,会被逮捕被问罪。
C.十三行代表清政府实施“国营国际贸易”:洋商卖货,须由十三行卖;甚至洋商纳税、送礼,也须由十三行经手。
D.广州外国商船上的水手随手丢弃一个瓦罐,正砸在一只小船上的一个女人的头上,致使她落水身亡。这个水手会被判处一定赔偿费赎罪。
第I卷(阅读题 共70分)
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十三行是清政府在广州设立的负责对外贸易的商行,代表官方管理对外贸易。其间,在“天朝上国”的传统国家观念和重农抑商思 想的影响下,清政府制定了一些限制通商的法令,再加上中西法律文化的不同,因而出现了中西法律文化上的冲突,这种冲突对中国近代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国家观念认为,中国即是天下的中心,是“天朝上国”,别的国家是“蛮夷”、“附庸国”。中国对西方各国派来的要求通商的使节,一概以贡使对待;对于他们提出的互派使节驻京、平等国际交往的要求,则予以拒绝。这种“天朝上国”的心理、“君临天下”的态度是引起近代法律文化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外,中国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也是引起十三行时期法律文化冲突的原因之一。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认为工商业是“末业”,不重视工商业的发展,所以对于西方各国提出的通商要求,就更不重视了。在中国的士大夫看来,与外国人互市通商,是一种柔远政策,是外国得利,而不是中国得利;而不与外国人互市通商,则是中国得利,外国不得利,因为中国地大物博,物产丰盈,无所不有。
基 于此,清政府制订了许多严苛的法令和章程,对在十三行进行通商贸易的外国人、外国船进行管理,且不断地加以增订,并由通事不时地拿着这些法令和章程到商馆去大声宣读,作为一种示威,这些法令和章程到商管去大声宣读 ,作为一种示威。这些法令和章程主要包括:所有兵船不得驶入虎门;妇女,枪炮、戈矛和其他任何武器不得带入商馆;每座商馆严格限定只准雇用八名民夫服役;外国人不得在省河划船游乐;外国人不得向官府呈递禀帖,如有事申诉,必须由行商转呈;行商不得拖欠外国人债款等等。
清政府制订的这些严苛的法令和章程,在西方人看来,是难以理解的。在西方人的观念中,通商贸易是互利的,对本国国民经济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什么清政府要设置种种限制呢?不过,尽管他们不理解,他们仍然遵守着中国的法律。然而,对于有着自由贸易传统的西方各国来说,清政府制订的这些法令和章程,毕竟太过严苛,所以在实际的通商贸易中,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商业上的纠纷和法律上的冲突。比如,就“外国人不得向官府呈递禀帖,如有事申诉,必须由行商转呈”这一项法令,就曾发生过法律上的冲突。在西方人的眼里,在通商贸易的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向官府申诉,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而清政府却对此设置了限制,不允许他们直接向官府申诉,必须由行商代为申诉,这在他们看来,对通商贸易是很不利的。所以,从长远来看,清政府制订的这些严苛的法律,必然会受到西方各国的挑战。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是引起十三行时期中西法律文化冲突的重要原因。在这一传统中,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连坐制,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连带法律责任。儿子犯了罪,父亲就会受到牵连;下属犯罪,也会牵连到上司。而在西方人的法律观念中,个人犯罪要由个人来承担法律责任,不牵连其他人,更不会让他的上司来承担法律责任。
在同一案件中,中国人和西方人也会产生不同的认识,进而得出不同的结论。美国人马士在其所著《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一书中就此分析道:这种法律本身是清楚的……可以扼要的概括如下:一、纵无杀害的明白意图而在斗殴中杀人,或者因怀疑盗窃而杀人,或者是谋杀的从犯,都判处绞刑;二、纯粹由于过失而杀人或伤人(即在事先无法提出警告的情况下),得用付给死者家属或受伤者以一种赔偿费方式赎罪;……但在实际案件操作处理中,中国法律显出对于一种侵害的结果予以更多的考虑,而英国法律却着重考虑动机。
(节选自2014年《读书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十三行代表清政府管理对外贸易,制定了一些限制通商的法令,这些法令引发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冲突,并由此对中国近代历史产生影响。
B.中国“天朝上国”的心理由来已久,这种观念决定了清政府与西方各国交往时,不会平等相待,也不会对中国近代历史产生影响。
C.在中国这一传统农业大国,工商业属“末业”。是否与外国互市通商,中国士大夫的考量立足不在经济,而在政治。
D.“中国地大物博,物产丰盈,无所不有”的优越感和相对封闭的经济体制,使得清政府未能具备顺应时代的商品经济思想。
2.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外国商人所乘的兵船以及随身携带的武器,威胁到了治安。因此,清政府制定了许多法令、章程,并去商管宣读示威。
B.清政府制定的这些法令、章程,往往着眼于维护清帝国的尊严,限制经商的外国人的经济和人身自由,种种举措均不利于 外商经营。
C.相信“通商贸易是互利的,对本国国民经济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的西方商人,难以理解中国严苛的法令章程,也就难免会在实际贸易中产生冲突。
D.在处理同一案件时,中国人和西方人有不同的结论。因为中国法律只考虑侵害的结果,英国法律考虑的是动机。
3.根据原文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清代诗人屈大均有云:“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说明十三行客观上促进了中外贸易,促进了广州繁荣。
B.英国东印度公司的通事没有经过行商,直接向乾隆皇帝呈上了一封奏折。当其回到广州,会被逮捕被问罪。
C.十三行代表清政府实施“国营国际贸易”:洋商卖货,须由十三行卖;甚至洋商纳税、送礼,也须由十三行经手。
D.广州外国商船上的水手随手丢弃一个瓦罐,正砸在一只小船上的一个女人的头上,致使她落水身亡。这个水手会被判处一定赔偿费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