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班2016年质量检查语文试题及答案解析
时间:2016-01-21
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班2016年单科质量检查语文试题
第Ⅰ卷 阅读题
甲 必考题
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l~3题。
宋代,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平等自愿合作关系必须以共利双赢为基础,否则平等自愿合作关系就无法实现,即使暂时实现也很难持久。正如宋代耿延年在总结信州铅山铜场兴衰的原因时指出:“惟务与民共利,经久可行。不欲专利于官,而有害于民;不欲取办一时,而贻患于后。”入中也是如此。官府依据入中法招募商人入纳粮草于规定的沿边地点,给予钞引,使至京师或他处领取现钱或金银、盐、茶、香药等,“若官尽其利,则商旅不行”。
宋初对酒、醋、陂塘、墟市、渡口等的税收,由官府核计应征数额,招商承包。商人缴保证金于官,取得征税之权,谓之买扑。宋代在买扑承包经营中,官府所定竞标价必须适中,即一方面竞标者以这一竞标价承包后,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承包利润;另一方面,官府作为招标者,以这一竞标价转让经营权后可以尽可能地获取财政收入最大化。这就是“承扑者无破败之患,而官入之利有常而无失也”。换言之,竞标价不能太高,否则竞标承包者就很有可能不赢利,甚至亏损。另一方面,如竞标价太低,官府作为招标者无法从转让经营权中获得财政收益,同样,这种买扑承包也没必要存在。
宋代的入中法能较长久地实行一段时期,其基础也是官商双方共利双赢。如有一方不能从中获得好处,就会中止双方的平等自愿合作。入中法中政府得到的好处甚多,既通过卖茶获利。更重要的是又可通过商人解决沿边军需供给难题。而对于商人来说,则可获得较丰厚的商业利润。
相反,入中法的失败,其关键原因就是大量茶引无法兑现茶叶而贬值,使商人无利可图。甚至亏本,商人只好退出入中法,中止与政府的合作。正如文彦博指出的:“非茶法弊,盖昔年用兵西北,调边食急,用茶偿之,其数既多,茶不售则所在委积,故虚钱多而坏法也。”
宋初以来的矿冶业,不问冶户冶炼的多寡,必须按照国家硬性规定的矿税课额缴纳。由于当时技术的限制,难以探明矿藏量,如果实行课额制,很难准确保持官府与坑户、冶户之间共利双赢的合作平衡点,使双方的平等合作关系失去坚实的基础。到王安石变法期间,与召募制相结合的分成制便应运而生了,这就是二八抽分制。如绍兴七年,朝廷同意“金银坑场并依熙丰法召百姓采取,自备物料烹炼,十分为率,官收二分,其八分许坑户自便货卖”,使官府与坑户、冶户的共利双赢找到了一个“经久可行”的平衡点。尤其对于后者来说,避免了因生产不足但课额不减而引起的折业代赔的弊端,坑户、冶户的再生产获得了一定的保证。
宋代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确立官民平等自愿合作关系时,重视以共利双赢为基础。如在出让坑冶坊场经营权时,注意根据各州买扑坊场历届课利的增减情况,酌中确定一个课利钱数额。作为本届承包的最低价。南宋政府出卖、出租官田宅时,要求立价“量度适中估价,务要公当,不致亏损公私”,并严防官吏在估产立价中营私舞弊。
(摘编自方宝璋《略论宋代政府经济管理从统治到治理的转变》)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宋用兵西北,商人到沿边地点入纳粮草换取茶引,但手中持有的大量茶引因无法兑现茶叶而贬值,这是入中法失败的关键原因。
B.在对酒、醋、陂塘、墟市、渡口等的税收买扑承包中,如果官府竞标价定得低,承扑者在经营过程中就不会有亏损破产的担忧。
C.王安石变法期间,实行分成制,允许坑户依法采矿、冶户自备物料冶炼,官府只抽取二分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矿业的再生产。
D.宋代的二八抽分制与召募制相结合,恢复了官府与坑户、冶户的平等合作关系,也重新找到了共利双赢“经久可行”的平衡点。
答:B
B项整合了第2段的有关内容,对买扑承包的经营行为进行转述,原文说竞标价太高低,‚承包者就很有可能不赢利,甚至亏损‛。转述说竞标价低承扑者在经营过程中就‚不会有‛亏损破产的担忧,过于绝对,逻辑上不成立。因此B项是错误的。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之间只有共利双赢,才有可能实现并维持平等自愿合作关系。在总结铜场兴衰原因时,耿延年也指出了这一点。
B.在买扑承包经营中,宋政府要最大限度地获取财政收益,做到“有常而无失”,就必须在转让经营权招标时确定适中的竞标价。
C.宋朝初期,政府主要考虑国家的财政收益,硬性规定缴纳矿税课额,很难保证官府和坑户、冶户的利益,也影响了宋代矿冶业的发展。
D.为了严防官吏因营私舞弊而致公私双方的利益受损,南宋政府在进行出卖、出租官田宅等经济活动时,要求估价适中,立价公当。
答:D
D 项根据原文最后一段的相关内容进行转述、整合和推断,‚要求估价适中,立价公当‛的目的是为了‚不致公私亏损‛,而非‚严防官吏营私舞弊‛;只有‚严防官吏营私舞弊‛,才能‚估价适中,立价公当‛。二者是条件关系,而非目的关系。因此D项的理解分析是不符合原文意思的。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宋代推行入中法,政府收获甚多。政府发放钞引让商人兑换茶叶,从中获利;更重要的是可以借助商人之力,解决边境军需供给难题。
B.入中法能在较长一段时期内顺利实行,是以官商共利双赢为基础。对商人而言,能够有利可图,自然不会退出入中法,中止与政府的合作。
C.二八抽分制是宋政府与矿冶业主之间的利润分成制度,它最大的优点是在课额不减的情况下,避免了因生产不足而引起的折业代赔的弊端。
D.在出让坑冶场坊经营权、核计应征数额时,宋政府重视承包商的利益,根据各州历届买扑课利的增减情况,酌定了一个适中的承包价。
答:C
C项对第5段中二八抽分制的相关内容信息进行筛选、整合和转述,其中‚最大的优点‛夸大其辞,‚课额不减‛是弊端之一,不是优点;在实行二八抽分制时,课额已经调整,而非‚课额不减‛。因此C项是错误的。
第Ⅰ卷
甲 必考题
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l~3题。
宋代,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平等自愿合作关系必须以共利双赢为基础,否则平等自愿合作关系就无法实现,即使暂时实现也很难持久。正如宋代耿延年在总结信州铅山铜场兴衰的原因时指出:“惟务与民共利,经久可行。不欲专利于官,而有害于民;不欲取办一时,而贻患于后。”入中也是如此。官府依据入中法招募商人入纳粮草于规定的沿边地点,给予钞引,使至京师或他处领取现钱或金银、盐、茶、香药等,“若官尽其利,则商旅不行”。
宋代的入中法能较长久地实行一段时期,其基础也是官商双方共利双赢。如有一方不能从中获得好处,就会中止双方的平等自愿合作。入中法中政府得到的好处甚多,既通过卖茶获利。更重要的是又可通过商人解决沿边军需供给难题。而对于商人来说,则可获得较丰厚的商业利润。
(摘编自方宝璋《略论宋代政府经济管理从统治到治理的转变》)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宋用兵西北,商人到沿边地点入纳粮草换取茶引,但手中持有的大量茶引因无法兑现茶叶而贬值,这是入中法失败的关键原因。
B.在对酒、醋、陂塘、墟市、渡口等的税收买扑承包中,如果官府竞标价定得低,承扑者在经营过程中就不会有亏损破产的担忧。
C.王安石变法期间,实行分成制,允许坑户依法采矿、冶户自备物料冶炼,官府只抽取二分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矿业的再生产。
D.宋代的二八抽分制与召募制相结合,恢复了官府与坑户、冶户的平等合作关系,也重新找到了共利双赢“经久可行”的平衡点。
答:B
B项整合了第2段的有关内容,对买扑承包的经营行为进行转述,原文说竞标价太高低,‚承包者就很有可能不赢利,甚至亏损‛。转述说竞标价低承扑者在经营过程中就‚不会有‛亏损破产的担忧,过于绝对,逻辑上不成立。因此B项是错误的。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之间只有共利双赢,才有可能实现并维持平等自愿合作关系。在总结铜场兴衰原因时,耿延年也指出了这一点。
B.在买扑承包经营中,宋政府要最大限度地获取财政收益,做到“有常而无失”,就必须在转让经营权招标时确定适中的竞标价。
C.宋朝初期,政府主要考虑国家的财政收益,硬性规定缴纳矿税课额,很难保证官府和坑户、冶户的利益,也影响了宋代矿冶业的发展。
D.为了严防官吏因营私舞弊而致公私双方的利益受损,南宋政府在进行出卖、出租官田宅等经济活动时,要求估价适中,立价公当。
答:D
D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宋代推行入中法,政府收获甚多。政府发放钞引让商人兑换茶叶,从中获利;更重要的是可以借助商人之力,解决边境军需供给难题。
B.入中法能在较长一段时期内顺利实行,是以官商共利双赢为基础。对商人而言,能够有利可图,自然不会退出入中法,中止与政府的合作。
C.二八抽分制是宋政府与矿冶业主之间的利润分成制度,它最大的优点是在课额不减的情况下,避免了因生产不足而引起的折业代赔的弊端。
D.在出让坑冶场坊经营权、核计应征数额时,宋政府重视承包商的利益,根据各州历届买扑课利的增减情况,酌定了一个适中的承包价。
答:C
C项对第5段中二八抽分制的相关内容信息进行筛选、整合和转述,其中‚最大的优点‛夸大其辞,‚课额不减‛是弊端之一,不是优点;在实行二八抽分制时,课额已经调整,而非‚课额不减‛。因此C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