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作文“两个流浪汉”写作指导及范文6篇
时间:2016-03-09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2016年广东省高三适应性考试)
两个流浪汉在街边举着牌子,上面写着“破产,无家可归,很饥饿,求帮助”。
一位先生上前说:我可以给你们一份工作。流浪汉拒绝了。
于是,这位先生也举了一块牌子,站在他们身后,牌子上面写着:“我给他们提供了工作机会,但他们拒绝了。”
流浪汉很尴尬,想要换个地方,这位先生又跟了过去……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分析
从材料类型上看,这是一则叙事性材料。新材料作文的一个特点就是立意角度的多元化,考生既可以选择流浪汉作为角度,也可以选择好心先生作为角度。但这并不意味着材料各个部分的比重是相等的,流浪汉的角度固然不能算错,但选择好心先生的角度会更切合核心立意。为什么?从材料的重心上看,材料显然想让学生发表对好心先生的行为的认定与判断,流浪汉的行为在整个事件中处于次要地位。也就是说,从地位上讲,流浪汉与好心先生在材料中的地位不相等,他们不是同类视角的关系,而是有主次之分。
首先来看流浪汉的角度,我在网上读到一篇相关的审题立意的文章,文章说:“那位‘好心先生’的非同一般的热心肠行为让两位流浪汉的真实目的暴露无遗——原来,他们需要的并不是温饱,也不是工作的机会,而是金钱。或许,这根本就是一个骗局,两位流浪汉所举牌子的信息都是假的。对于这种行为,‘好心先生’选择了以相同的方式进行揭穿,并决定一揭到底。”也就是说,在这篇文章的作者看来,流浪汉的行为完全是一场骗局,而好心先生则是一名揭穿骗局的勇士。在此基础上,立意便定为:与欺诈行为斗争到底、要敢于揭穿欺诈行为、你若欺诈,我必揭穿等。其实这是有问题的。
从材料上看,这则材料虽然带有明显的情感倾向,但并不意味着流浪汉就是骗子,材料中也没有任何信息透露出流浪汉是在设计一场骗局。虽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我们立意的基础不能是推测,而是要扎扎实实地立足于材料本身。这就像法官断案,结论只能来自确切的证据,而不能是主观臆测。只要有其他可能性,就不能轻易得出确定性的结论。例如材料中的流浪汉一定是骗子吗?有没有其他可能,例如流浪汉本身的价值观念有错误,就是想不劳而获,作为路人,既可以施舍,也可以视而不见,因为流浪汉并未在主观上设计某种阴谋以达到敛财的目的。因此,我们不能先在地认定这就是一场骗局。
在材料中,流浪汉之所以成为流浪汉,直接原因是因为破产导致无家可归,暂时的物质生活也出现了问题。好心先生出于帮助他们的目的,希望提供给一份工作,但被拒绝了。这就说明,流浪汉的价值观是有问题的,他不想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换取体面的生活,甚至换取一碗饭吃,这其实是典型的不劳而获、好逸恶劳的心态。好心先生的行为并不在于揭穿骗局,而在于激励他们甚至是逼迫他们追求上进,通过双手换取劳动果实,希望给他们一份工作,改变他们的生活。好心先生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他是用心良苦,不带有其他不纯粹的目的。
从文章写作的角度看,部分考生会选择流浪汉的角度,批判他们的行为以及背后的价值观念,部分考生会选择好心先生的角度,对其行为表示支持与赞赏。但如果仅仅是这样,文章便会千篇一律,出现“一边倒”的状况,更可虑的是,考生可能会站在某种道德的制高点,对流浪汉与好心先生的行为进行道德评判。这样的立意难免单一,缺少思辨性。
所谓思辨,就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正反两方面进行辨析。就拿好心先生来说吧,他的行为固然值得称道,但完全正确吗?绝对合适吗?首先,流浪汉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本质上是他的自由,他们不就是好逸恶劳吗?他们妨碍他人的生活了吗?妨碍社会的正常运转了吗?他们没有主动行骗,是否得到金钱完全取决于路人的态度。或者说,他们的行为虽然与主流行为方式不符合,但没有违反法律,甚至没有违反公共道德。作为路人,或者好心人,可以对其进行规劝,也可以提供恰当的帮助,但采取如此咄咄逼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方式,恐怕有点太过火了。其次,流浪汉拒绝了工作,说明他们的思想观念与价值方式有问题。作为真诚想帮助他们的好心先生,仅仅是采取某种极端的手段“逼迫”他们就范,强行塞给他们一份工作,意味只要有一份工作,流浪汉就可以获得温饱,甚至获得体面的生活。这种想法未免过于简单。不能内心深处改变他们的思想意识,不能从价值观角度改变他们的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只是采取某种直接简单的行为手段,恐怕是治标不治本。即使他们得到了工作,思想观念与价值观不改变,他们的生活依然得不到根本的转变。
流浪汉本身是有劳动能力的,他们也没有行骗。如果好心先生觉得他们的行为是骗钱,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向相关部门举报,实际上他没有这样做,这就说明,即使是好心先生也不认为流浪汉犯了什么罪。但面对流浪汉的行为,他没有去具体分析造成流浪汉现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没有与流浪汉进行进一步的沟通,而是站在某个高度,采取某种极端行为,吸引路人的眼球,从而使流浪汉感到没面子。好心先生的行为,出发点是好的,也是在行善,但没有考虑到具体的情况,没有把握到情况的实质,没有与流浪汉进行有效沟通,而是一厢情愿地动用某种手段,这种行为恐怕也是需要辩证分析的。
最后一点,这则材料不是2015年新课标卷中的“任务驱动型新材料作文”,而是普通的叙事类材料。考生既可以就事论事,也可以提炼出某种观点,运用其他素材去证明。总之,这篇作文写完容易,写出新意比较难。
两个流浪汉在街边举着牌子,上面写着“破产,无家可归,很饥饿,求帮助”。
一位先生上前说:我可以给你们一份工作。流浪汉拒绝了。
于是,这位先生也举了一块牌子,站在他们身后,牌子上面写着:“我给他们提供了工作机会,但他们拒绝了。”
流浪汉很尴尬,想要换个地方,这位先生又跟了过去……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分析
从材料类型上看,这是一则叙事性材料。新材料作文的一个特点就是立意角度的多元化,考生既可以选择流浪汉作为角度,也可以选择好心先生作为角度。但这并不意味着材料各个部分的比重是相等的,流浪汉的角度固然不能算错,但选择好心先生的角度会更切合核心立意。为什么?从材料的重心上看,材料显然想让学生发表对好心先生的行为的认定与判断,流浪汉的行为在整个事件中处于次要地位。也就是说,从地位上讲,流浪汉与好心先生在材料中的地位不相等,他们不是同类视角的关系,而是有主次之分。
首先来看流浪汉的角度,我在网上读到一篇相关的审题立意的文章,文章说:“那位‘好心先生’的非同一般的热心肠行为让两位流浪汉的真实目的暴露无遗——原来,他们需要的并不是温饱,也不是工作的机会,而是金钱。或许,这根本就是一个骗局,两位流浪汉所举牌子的信息都是假的。对于这种行为,‘好心先生’选择了以相同的方式进行揭穿,并决定一揭到底。”也就是说,在这篇文章的作者看来,流浪汉的行为完全是一场骗局,而好心先生则是一名揭穿骗局的勇士。在此基础上,立意便定为:与欺诈行为斗争到底、要敢于揭穿欺诈行为、你若欺诈,我必揭穿等。其实这是有问题的。
从材料上看,这则材料虽然带有明显的情感倾向,但并不意味着流浪汉就是骗子,材料中也没有任何信息透露出流浪汉是在设计一场骗局。虽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我们立意的基础不能是推测,而是要扎扎实实地立足于材料本身。这就像法官断案,结论只能来自确切的证据,而不能是主观臆测。只要有其他可能性,就不能轻易得出确定性的结论。例如材料中的流浪汉一定是骗子吗?有没有其他可能,例如流浪汉本身的价值观念有错误,就是想不劳而获,作为路人,既可以施舍,也可以视而不见,因为流浪汉并未在主观上设计某种阴谋以达到敛财的目的。因此,我们不能先在地认定这就是一场骗局。
在材料中,流浪汉之所以成为流浪汉,直接原因是因为破产导致无家可归,暂时的物质生活也出现了问题。好心先生出于帮助他们的目的,希望提供给一份工作,但被拒绝了。这就说明,流浪汉的价值观是有问题的,他不想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换取体面的生活,甚至换取一碗饭吃,这其实是典型的不劳而获、好逸恶劳的心态。好心先生的行为并不在于揭穿骗局,而在于激励他们甚至是逼迫他们追求上进,通过双手换取劳动果实,希望给他们一份工作,改变他们的生活。好心先生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他是用心良苦,不带有其他不纯粹的目的。
从文章写作的角度看,部分考生会选择流浪汉的角度,批判他们的行为以及背后的价值观念,部分考生会选择好心先生的角度,对其行为表示支持与赞赏。但如果仅仅是这样,文章便会千篇一律,出现“一边倒”的状况,更可虑的是,考生可能会站在某种道德的制高点,对流浪汉与好心先生的行为进行道德评判。这样的立意难免单一,缺少思辨性。
所谓思辨,就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正反两方面进行辨析。就拿好心先生来说吧,他的行为固然值得称道,但完全正确吗?绝对合适吗?首先,流浪汉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本质上是他的自由,他们不就是好逸恶劳吗?他们妨碍他人的生活了吗?妨碍社会的正常运转了吗?他们没有主动行骗,是否得到金钱完全取决于路人的态度。或者说,他们的行为虽然与主流行为方式不符合,但没有违反法律,甚至没有违反公共道德。作为路人,或者好心人,可以对其进行规劝,也可以提供恰当的帮助,但采取如此咄咄逼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方式,恐怕有点太过火了。其次,流浪汉拒绝了工作,说明他们的思想观念与价值方式有问题。作为真诚想帮助他们的好心先生,仅仅是采取某种极端的手段“逼迫”他们就范,强行塞给他们一份工作,意味只要有一份工作,流浪汉就可以获得温饱,甚至获得体面的生活。这种想法未免过于简单。不能内心深处改变他们的思想意识,不能从价值观角度改变他们的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只是采取某种直接简单的行为手段,恐怕是治标不治本。即使他们得到了工作,思想观念与价值观不改变,他们的生活依然得不到根本的转变。
流浪汉本身是有劳动能力的,他们也没有行骗。如果好心先生觉得他们的行为是骗钱,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向相关部门举报,实际上他没有这样做,这就说明,即使是好心先生也不认为流浪汉犯了什么罪。但面对流浪汉的行为,他没有去具体分析造成流浪汉现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没有与流浪汉进行进一步的沟通,而是站在某个高度,采取某种极端行为,吸引路人的眼球,从而使流浪汉感到没面子。好心先生的行为,出发点是好的,也是在行善,但没有考虑到具体的情况,没有把握到情况的实质,没有与流浪汉进行有效沟通,而是一厢情愿地动用某种手段,这种行为恐怕也是需要辩证分析的。
最后一点,这则材料不是2015年新课标卷中的“任务驱动型新材料作文”,而是普通的叙事类材料。考生既可以就事论事,也可以提炼出某种观点,运用其他素材去证明。总之,这篇作文写完容易,写出新意比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