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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之:为“异端、敏感”辩护的律师》阅读答案

时间:2015-12-13
张思之:为“异端、敏感”辩护的律师
赵凌
这是一个温暖的聚会,携着无边的尊敬,几百人在北京的严冬为一位老人祝寿。80岁的张思之频频起身向大家鞠躬致谢。一切尽在不言中。
作为律师,张思之并不特别为公众所知,所办案件也多因敏感而少有公开,更不为媒体报道。他自嘲为“一生都未胜诉的失败者”,可法律界却尊他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
青年学者萧瀚说,他的名字应该被全世界所有律师知道,我不知道在世界范围内还能否找到一位像张思之先生一样,几十年如一日地涉险办案,从未胜诉却从未气馁的律师。因为有了张思之,作为中国人的我们或许可以骄傲地声称,世界上最伟大的律师也许就在中国,而不在任何一个法治成熟的国家或者律师完全无以存在的国家。
张思之最为独特的勇气和成就是为异端辩护。张思之曾在中国历史上那场最著名的审判中出任辩护人。1980年,作为“两案”(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辩护小组的负责人,对这个“政治任务”,司法部事先已对辩护定下调子:定性不能碰;事实不能碰。而作为李作鹏的辩护人,张思之仍为他的当事人抹掉了两条不成立的罪行:一是另立中央,二是谋杀毛泽东。
此时的中国刚刚恢复律师制度,端坐在特别法庭辩护组中央的张思之那刻十分瞩目。然而,此时的他已经53岁。之前张思之经历了15年劳改时光,后又在北京垂杨柳第二中学做了5年教师。
“两案”辩护是张思之律师职业的重航,也是他为“异端”辩护的开始。1990年代初,张思之先后为一批被指控“颠覆政府” 的被告人担任辩护律师。多年跟随张思之办案的傅可心女士说,“尽管是依法辩护,但在某些至今仍然把法律当作权力的奴仆的人看来,这似乎也有‘对抗政府’之嫌。可以想见,办理这类案子,需要何种勇气和忠于法律的公心。”
对于这些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案件,张思之深知结果的无可更改,但仍以熊熊努力博取渺渺希望。他因此被喻为人权律师。
张思之说,作为律师,我认为应当是一个天然的人权主义者。身处封建专制传统绵亘千年不衰的境地,“肉食者”的权利意识历来淡薄,使用法律维护人权恰恰是律师的“正道”。
学者贺卫方写打油诗描述张思之:“休言耄耋入老境,酒后面色如稚童。用不告别公莫忘,奋斗直到法治成。”
张思之早年已写好遗嘱之类的东西交给自己的律所,他不惮承认并也时刻洞察随时而来的危险,这危险包括非正常失去生命。张思之最欣赏罗斯福四大自由中的“免于恐惧的自由”,他悲哀于一个律师都无法免于恐惧,何谈让他人免于恐惧。
代理上海郑恩宠案,被几部黑车尾随“护驾”多日后,张思之干脆微笑挥手和他们致意。描述这段经历时,80岁的张思之面色顽皮确如稚童。
“真正的律师,实是一团火,从点燃到熄灭,持续放着光,散着热。艺品高超,仗义执言;爱爱仇仇,义无反顾。”这是张思之的感言。
如萧瀚所言,张思之所承办的案件几乎都是最高难度的案件 ,这种最高难度并不是体现在案情本身的扑朔迷离,而是体现在案件所处的现实背景。“张思之的失败不是他个人的失败,那是另一种代表了时代和社会的失败,于他自己而言恰恰是最大的成功。”
即使预知必输必败,张思之仍呕心沥血为下一个案件做好准备。这要怎样强壮的心灵才能做到?张思之说,没有韧性,是战斗不下去的。熟悉他的人评价张思之是一个真正的理想主义者。所谓真正,或许正是因为他比通常的理想主义者更多行动而非话语,更多耐性而非雄心,虔诚于过程而非结果。
张思之耐烦,不慕轰动,对所办政治大案不常提起,却对那些不起眼案子中不起眼的小人物心有戚戚。张思之说,每次想起宁夏那个父女同穿一条裤子的农民家庭,他都想落泪。 “底层太苦了”。生日致辞中,80岁的张思之声声感谢那些并不在场的普通人,“向弱势大众表达我绵绵不尽的诚意”。
法律学者邓正来评价张思之有一种“在体制中拒绝主流”的品格。“我以为这是一位有担当的律师和一个有批判性的知识分子都需要的品格。”邓正来说,“张老有一句话我内心极为喜欢,‘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具有这种品格并做这一层事业的人,必能安享一种内心真正的寂寞,我愿张老继续怀着这种高贵的寂寞前行。”
祝寿酒会上作为主 角的张思之诚惶诚恐,坐立不安,一副担待不起的样子。闻讯而来的祝贺者远远超越了律师界,也超越了法律界。在这个意义超越祝福含义的场合,张思之说,他被某种说不出的力量感动了。
当道贺者李锐、江平、蒋彦永、茅于轼与张思之并肩坐在一起时,这五位只向真理低头的老人所构成的动人画面将永为经典。
(《南都周刊》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李作鹏,1914年4月24日生,江西吉安人。“文化大革命”中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81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他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②“我为什么要为那些践踏法律的人辩护?很简单,为了维护他们的基本人权。”他说,你可以不喜欢他,但不能剥夺他的辩护权,“我不可以违背我自己的天职,我是个律师”。——《张思之:我为什么为“异端”辩护?》
(1)下列对材料有关 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张思之作为律师并不特别为公众所知,这是因为所办案件因敏感而不被公开,也不被媒体报道,但这并不能影响他的伟大。
B.张思之认为律师应当是一个天然的人权主义者,面对那些践踏法律的“异端”,他虽然不喜欢,但是依然选择替他们辩护,这不是哗众取宠,而是律师的天职——维护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
C.李作鹏在“文化大革命中”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罪名昭彰,作为李作鹏的辩护人,张思之仍然坚持为他的当事人抹掉了两条罪行。
D.张思之最欣赏罗斯福四大自由中的“免于恐惧的自由”,作为一个律师都无法免于恐惧,这体现了在我们这个封建专制传统绵亘千年不衰的社会里权利意识的淡薄。
E.张思之为“异端、敏感”辩护,以熊熊努力博取渺渺希望,他如一团火一样,持续放光散热,仗义执言,义无反顾,只向真理低头。他赢得了律师界、法律界乃至法律界之外的尊重。
(2)一生都未胜诉,可法律界却尊张思之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这是为什么?请结合文本概括分析。(6分)
(3)这篇传记在写法上特点突出,谈谈文章大量的引用有什么表达效果。(6分)
(4)熟悉张思之的人评价他是一个真正的理想主义者,是因为“他比通常的理想主义者更多行动而非话语,更多耐心而非雄心,虔诚于过程而非结果,”你是否认同此观点,请结合文本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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