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商新论》阅读答案
时间:2016-05-06
“儒商”一词,起源何时,暂无确切考证。大体言之,晚明社会出现“富贾何负宏儒”的商儒关系新论,儒商的观念则大约因之而起。儒家思想史上,人们往往将子贡视为儒商的典型代表,而范蠡、计然也被视为儒商。当代中国人对于“商”的价值认识再次发生变化,特别是近十几年来,人们有感于 商人逐利而无所不用其极,带来极大的社会问题,呼唤有道德、有文化的儒商群体的出现。“儒商”的本质是商而不是儒,无论是由儒者去经商而成功后成为新型的商人,还是商人经营成功后向往儒者的身份而让自己变得有学问,他们的本质都还是商人,或曰企业家。“儒商”是指那一类用合乎道义的方式,用知识的头脑去赚钱,而一般的商人或是见利忘义,或是以奸诈获利,或是以勤劳获利。问题是:赚钱,特别是以合道的方式赚钱活动本身,能否为人生提供超越的意义,能否让人生获得精神的解脱?这才是当代“儒商”讨论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儒有大儒、小儒之别,儒商亦有大儒商、小儒商之别,然无论大小,都必须是兼备道德与知识二义的商人,方可称之为儒商。儒商虽有大小之别,然而仍是商人。商人的本质是逐利,这正如知识人士的本质是有知识与求知,官员的本质是掌握好权力并正确地行使权力。儒商之“商”并非仅指商人,而是可以泛指从事经济工作的企业家,在当代中国社会主要是指民营企业家。当代中国的儒商,即是当代的有道德、有担当、有丰富知识与正确经营之道的民营企业家。而国有企业的领导本质上是官员,很难以儒商来指认。民营企业家的生存之道,就是通过企业或商业的行为来营利,从而养活自己,造福社会。民营企业家的本质与天然的使命是创造利润,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话来说,是通过“正德”的方式来实现“利用、厚生”的目标。19世纪德国哲学家马克斯·韦伯对现代资本家创业活动的内在精神给出了哲学的解释,他认为,基督新教对于那些从事工商业的人来说,实质上是通过自己的谋利、创造利润的活动来实现人生来世的救赎。韦伯将这种新教徒的谋利、创造利润活动的内在道德合理性称之为是新型资本家的“天职”。因此,儒商之商,除了要遵守一般的社会伦理与法律之外,还要有适宜于他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特别企业伦理或曰商业伦理,从而为他们的企业或商业活动提供内在精神合理性的支持。故在当代中国讨论儒商问题,不仅要求企业家们遵守公共的道德,不赚昧心钱之外,还要为他们合法合理的经济活动提供一套适当的企业伦理,从而为他们的经济工作提供内在的人生意义与指引。
当代中国的知识界与政府界,如何能为新型的民营企业家们提供一套具有普遍适应性的职业与人生的伦理,引导他们积极向上?今天的中国,一些民营企业家将自己的资产转移到海外,或者直接移民到海外,这个中的原因很复杂,不可一概而论,但从民营企业家群体的内在精神追求来说,他们普遍缺乏属于自己群体的精神动力或曰工作伦理,应该是深层次的原因。他们除了赚钱,获得一官半职然后更好地赚钱之外,并没有从赚钱的活动中获得精神解脱的意义,不像少数知识分子还能有一种为学术而学术、为真理而学术的抽象精神动力在人的灵魂深处支撑着他们。当代中国的儒商们能够理直气壮地说“为赚钱而赚钱”“赚钱是人的天职”吗?我不知道有没有。这可能需要深入的社会调查。即使有,这种生存伦理或曰工作伦理,恐怕既不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所允许,也不为广大百姓所认同,甚至也不为众多的儒商们自己所接受。当代中国儒商们的生存伦理或曰工作伦理究竟是什么,他们工作成就的精神意义究竟是什么?能否从中国传统的文化中寻找到,或者是从当代的中国文化中寻找到?这是需要我们共同思考与探索的时代问题之一。
儒有大儒、小儒之别,儒商亦有大儒商、小儒商之别,然无论大小,都必须是兼备道德与知识二义的商人,方可称之为儒商。儒商虽有大小之别,然而仍是商人。商人的本质是逐利,这正如知识人士的本质是有知识与求知,官员的本质是掌握好权力并正确地行使权力。儒商之“商”并非仅指商人,而是可以泛指从事经济工作的企业家,在当代中国社会主要是指民营企业家。当代中国的儒商,即是当代的有道德、有担当、有丰富知识与正确经营之道的民营企业家。而国有企业的领导本质上是官员,很难以儒商来指认。民营企业家的生存之道,就是通过企业或商业的行为来营利,从而养活自己,造福社会。民营企业家的本质与天然的使命是创造利润,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话来说,是通过“正德”的方式来实现“利用、厚生”的目标。19世纪德国哲学家马克斯·韦伯对现代资本家创业活动的内在精神给出了哲学的解释,他认为,基督新教对于那些从事工商业的人来说,实质上是通过自己的谋利、创造利润的活动来实现人生来世的救赎。韦伯将这种新教徒的谋利、创造利润活动的内在道德合理性称之为是新型资本家的“天职”。因此,儒商之商,除了要遵守一般的社会伦理与法律之外,还要有适宜于他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特别企业伦理或曰商业伦理,从而为他们的企业或商业活动提供内在精神合理性的支持。故在当代中国讨论儒商问题,不仅要求企业家们遵守公共的道德,不赚昧心钱之外,还要为他们合法合理的经济活动提供一套适当的企业伦理,从而为他们的经济工作提供内在的人生意义与指引。
当代中国的知识界与政府界,如何能为新型的民营企业家们提供一套具有普遍适应性的职业与人生的伦理,引导他们积极向上?今天的中国,一些民营企业家将自己的资产转移到海外,或者直接移民到海外,这个中的原因很复杂,不可一概而论,但从民营企业家群体的内在精神追求来说,他们普遍缺乏属于自己群体的精神动力或曰工作伦理,应该是深层次的原因。他们除了赚钱,获得一官半职然后更好地赚钱之外,并没有从赚钱的活动中获得精神解脱的意义,不像少数知识分子还能有一种为学术而学术、为真理而学术的抽象精神动力在人的灵魂深处支撑着他们。当代中国的儒商们能够理直气壮地说“为赚钱而赚钱”“赚钱是人的天职”吗?我不知道有没有。这可能需要深入的社会调查。即使有,这种生存伦理或曰工作伦理,恐怕既不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所允许,也不为广大百姓所认同,甚至也不为众多的儒商们自己所接受。当代中国儒商们的生存伦理或曰工作伦理究竟是什么,他们工作成就的精神意义究竟是什么?能否从中国传统的文化中寻找到,或者是从当代的中国文化中寻找到?这是需要我们共同思考与探索的时代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