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华诚《厨师的书法》阅读答案
时间:2021-08-16
厨师的书法
周华诚
老余炖的汤瓶鸡,一绝。
我千里迢从北京过来,一定要赶到小饭店去吃个汤瓶鸡。老余的小饭店在大山深处,国道边上,一路七弯八绕,才能在小饭店里吃上一顿。
放下筷子,却是深深的满足:“道道菜都好吃!”
小饭店开了三十年,如今已成风景。饭店老板兼首席大厨老余,是风景中的风景。老余技艺满身,会做菜还能聊天。会做菜不稀奇,一介大厨,没有几手绝活,怎么行?没有推陈出新的功夫,怎么在饮食丛林里屹立不倒?所以作为大厨,手中一柄铁勺,那是安身立命的武器,舞得天花乱坠,舞出一朵花来,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吃饭工具而已。但能聊天,就不一样了。
老余聊天,并非瞎扯。老余聊天,是海聊,神聊,就如说书一般,娓娓道来,使人如沐春风,如浴温泉,一席终了,宾主尽欢,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老余有如此功力,那是因为:一、老余有聊天的天赋;二、老余肚里有故事。有时候,你真说不好那些食客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吃老余做的汤瓶鸡呢,还是为了听老余讲故事。
但老余最好的本事,乃在书法。四十年前,老余还是小余,小余还是村庄里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小余老师在教孩子们识字的时候,认识到把字写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他开始学写字。后来,他出了门,打工谋生,不得不把手中的毛笔也放下了。
一人一瓶啤酒,我和当年的小余、现在的老余,面对面坐着聊天。老余说,他这家小饭店,其实不只是家小饭店。我的理解是,这既是老余自我修行、观照内心的地方,也是老余结交众生、看见世界的地方。怎么说呢,老余1985年从外地回到老家,跟妻子一道,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名曰“春燕”--春天的燕子飞回来了。就此,老余开启了他作为一名厨师的生涯。从此以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老余的日子充满了人间的烟火,充满了扎实的幸福。
几年之后,小饭店挪了地方,转移到百步远的一幢小木屋。老余又把饭店的名字改为“途中”,一直用到现在。
我问老余,“途中”何谓?
老余答曰,活着活着,越来越明白,人生永远是在半道上。比方说吧,我老余菜烧得好,方圆百里,大家都知道我老余厨艺不错,这就到顶了吗?不可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开饭店挣了钱,日子过得舒坦起来,我就可以跷跷二郎腿了吗?远着呢。人活着,哪里是为了挣钱?一天不干活,我一天就不痛快。这是为了过得充实--那我老余,为什么还要写字呢?写字,那是我的爱好,是心里真正欢喜的事。后来我把这个爱好又捡起来了。我一拿起笔,笔墨一动,宣纸上划拉出笔画线条来,嘿!我的精神就愉快了……你说,我是不是,每件事,都是在途中?
老余见我点头,又说,你再看看这个“途”字。余,在走路。说明我老余,一直是在路上的。这是一种快乐。一路上看看风景,不是很好吗?
现在老余一有空,就钻进二楼的书房,在那里练字。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消失了,就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他习的是王羲之的帖。我问老余,写字跟做菜,有相通么?老余说,异曲同工。做菜要掌握火候,知道什么时候加料,字要懂得运笔,熟悉笔墨的性情。 这么一想,老余说得真对。做菜,写字,道理是相通的。说白了,是一种悟性,是你对工具的熟悉。当你对笔墨与纸的关系,或者对菜肴与水的关系,了解透彻,运用娴熟之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表达内心的一种工具。工具不再重要,内心才变得最重要。
这就是境界。这也是人生。
对老余来说,做菜的时候,锅铲就是他的毛笔;写字的时候,毛笔就是他的锅铲。做什么不重要,用什么心思去做,才是最重要的。
比方说吧,有一回,有熟客要接待朋友,让老余煨好二十个汤瓶鸡,第二天中午送到县城去。老余想来想去,决定不送。不送,不是因为老余耍大牌,也不是嫌路太远,更不是炖不出那么些鸡。真正的原因,是老余知道他的汤瓶鸡,只有在这个山高林密的路边饭店,味道才正宗。他煨汤瓶鸡,要用木炭火,煨上三小时。快了,猛了,出来的味道都不对;煨好送去,肉老了,汤凉了,味道更不对--到时,岂不是要砸他的招牌?也只好得罪一下熟客了。
老余开店几十年,三教九流的人,都见识过,都打过交道。老余听话听音,三句话一接,就知道对方的身份甚至口味。
现在,老余也是偶尔才下厨了。他下厨已不再是为了挣钱。就像他写字,不是为了搞艺术一样。人家说,老余,你的字这么好,可以去参加省展、国展了。老余摇头,说不去。人家王羲之、张旭,有没有参加过省展、国展?肯定没有嘛。人家又说,老余,你的饭店这么有名,怎么不多开几家分店,搞一个连锁。老余也摇头,我只要一个小小的店就够了。
继续喝酒,聊天。老余说,做菜跟书法,还有一个相通的地方,就是永远没有第一,也永远没有终点--不过都是“途中”。
我盛了一碗鸡汤,慢慢喝了,味道真好。溪鱼、老豆腐、丝瓜、红烧肉,道菜都好吃……
(选自《人民日报》2019年08月14日)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标题命名为“厨师的书法”,写厨师不言其厨艺,强调其书法,新颖别致,能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B.老余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没有了,书法使老余得以从琐碎的生意中超脱,达到了更高的人生境界。
C.文章运用正、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式,刻画了一个厨艺高超、书法精妙、淡泊名利、内心通透的人物。
D.结尾“道道菜都好吃”与开篇形成呼应,既突出了老余高超的厨艺,也有对他人生态度与境界的赞美。
2).老余为自己饭店改名为“途中”,请结合全文分析“途中”包含的意蕴。
3).本文在语言表达上颇具特色,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参考答案
1).B; .“书法使老余得以从琐碎的生意中超脱”错,一则生意并不琐碎;二则不是书法使他从生意上超脱出来,老余不论是在书法上还是厨艺上,都非常超脱。
2).①“途中”包含老余对厨艺、书法的精益求精。他不以自己做菜有绝活、书法精妙为满足和终点,而是不断追求进步。②“途中”包含老余对日常生活的深刻认知。他认为过日子不只是为了舒坦不差钱,更是为了生活充实,让人生有价值。③“途中”包含老余对精神世界的观照重视。他注重自己的爱好,不以书法和厨艺博取名利,只求内心的愉悦和丰盈。④“途中”包含老余对自己的名字的深刻理解。“途中”的“途”用拆字法,“余,在走路”。把他的名字和他的思想境界、精神上的超脱融合在了一起。
3).①巧用比喻、反问等修辞,使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情感和气势。如用“如沐春风,如浴温泉”形象写出老余聊天给人的温暖之感;多处连用反问,表达了强烈的情感,形成强烈的气势。②口语和书面语、文言交杂使用,使语言通俗亲切又不失典雅庄重。如“怎么说呢”“比方说吧”的口语使语言生活化,亲切自然;“何谓”“答曰”“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等文言、书面语的运用,使语言古朴典雅,意蕴丰厚。③长短句结合使用,使语言错落有致,富于变化。如“煨好送去,肉老了,汤凉了,味道更不对”老余聊天,是“海聊,神聊”,运用短句使语言简练,富有节奏感,与长句配合,行文有变化之美,读起来朗朗上口。(答整散句结合亦可)④运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述相结合的手法,有亲切感、真实感,表达灵活自由,便于情感的表达。如老余回答“我”对“途中”这一饭店名字是何意的询问:“我老余……”,这是采用第一人称。以当事人的口吻来叙述,读来使人感到亲切、真实;介绍老余的技艺本事采用的是第三人称,以局外人身份用第三者口吻来叙述,自由灵活地反映出客观内容。
周华诚
老余炖的汤瓶鸡,一绝。
我千里迢从北京过来,一定要赶到小饭店去吃个汤瓶鸡。老余的小饭店在大山深处,国道边上,一路七弯八绕,才能在小饭店里吃上一顿。
放下筷子,却是深深的满足:“道道菜都好吃!”
小饭店开了三十年,如今已成风景。饭店老板兼首席大厨老余,是风景中的风景。老余技艺满身,会做菜还能聊天。会做菜不稀奇,一介大厨,没有几手绝活,怎么行?没有推陈出新的功夫,怎么在饮食丛林里屹立不倒?所以作为大厨,手中一柄铁勺,那是安身立命的武器,舞得天花乱坠,舞出一朵花来,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吃饭工具而已。但能聊天,就不一样了。
老余聊天,并非瞎扯。老余聊天,是海聊,神聊,就如说书一般,娓娓道来,使人如沐春风,如浴温泉,一席终了,宾主尽欢,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老余有如此功力,那是因为:一、老余有聊天的天赋;二、老余肚里有故事。有时候,你真说不好那些食客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吃老余做的汤瓶鸡呢,还是为了听老余讲故事。
但老余最好的本事,乃在书法。四十年前,老余还是小余,小余还是村庄里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小余老师在教孩子们识字的时候,认识到把字写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他开始学写字。后来,他出了门,打工谋生,不得不把手中的毛笔也放下了。
一人一瓶啤酒,我和当年的小余、现在的老余,面对面坐着聊天。老余说,他这家小饭店,其实不只是家小饭店。我的理解是,这既是老余自我修行、观照内心的地方,也是老余结交众生、看见世界的地方。怎么说呢,老余1985年从外地回到老家,跟妻子一道,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名曰“春燕”--春天的燕子飞回来了。就此,老余开启了他作为一名厨师的生涯。从此以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老余的日子充满了人间的烟火,充满了扎实的幸福。
几年之后,小饭店挪了地方,转移到百步远的一幢小木屋。老余又把饭店的名字改为“途中”,一直用到现在。
我问老余,“途中”何谓?
老余答曰,活着活着,越来越明白,人生永远是在半道上。比方说吧,我老余菜烧得好,方圆百里,大家都知道我老余厨艺不错,这就到顶了吗?不可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开饭店挣了钱,日子过得舒坦起来,我就可以跷跷二郎腿了吗?远着呢。人活着,哪里是为了挣钱?一天不干活,我一天就不痛快。这是为了过得充实--那我老余,为什么还要写字呢?写字,那是我的爱好,是心里真正欢喜的事。后来我把这个爱好又捡起来了。我一拿起笔,笔墨一动,宣纸上划拉出笔画线条来,嘿!我的精神就愉快了……你说,我是不是,每件事,都是在途中?
老余见我点头,又说,你再看看这个“途”字。余,在走路。说明我老余,一直是在路上的。这是一种快乐。一路上看看风景,不是很好吗?
现在老余一有空,就钻进二楼的书房,在那里练字。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消失了,就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他习的是王羲之的帖。我问老余,写字跟做菜,有相通么?老余说,异曲同工。做菜要掌握火候,知道什么时候加料,字要懂得运笔,熟悉笔墨的性情。 这么一想,老余说得真对。做菜,写字,道理是相通的。说白了,是一种悟性,是你对工具的熟悉。当你对笔墨与纸的关系,或者对菜肴与水的关系,了解透彻,运用娴熟之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表达内心的一种工具。工具不再重要,内心才变得最重要。
这就是境界。这也是人生。
对老余来说,做菜的时候,锅铲就是他的毛笔;写字的时候,毛笔就是他的锅铲。做什么不重要,用什么心思去做,才是最重要的。
比方说吧,有一回,有熟客要接待朋友,让老余煨好二十个汤瓶鸡,第二天中午送到县城去。老余想来想去,决定不送。不送,不是因为老余耍大牌,也不是嫌路太远,更不是炖不出那么些鸡。真正的原因,是老余知道他的汤瓶鸡,只有在这个山高林密的路边饭店,味道才正宗。他煨汤瓶鸡,要用木炭火,煨上三小时。快了,猛了,出来的味道都不对;煨好送去,肉老了,汤凉了,味道更不对--到时,岂不是要砸他的招牌?也只好得罪一下熟客了。
老余开店几十年,三教九流的人,都见识过,都打过交道。老余听话听音,三句话一接,就知道对方的身份甚至口味。
现在,老余也是偶尔才下厨了。他下厨已不再是为了挣钱。就像他写字,不是为了搞艺术一样。人家说,老余,你的字这么好,可以去参加省展、国展了。老余摇头,说不去。人家王羲之、张旭,有没有参加过省展、国展?肯定没有嘛。人家又说,老余,你的饭店这么有名,怎么不多开几家分店,搞一个连锁。老余也摇头,我只要一个小小的店就够了。
继续喝酒,聊天。老余说,做菜跟书法,还有一个相通的地方,就是永远没有第一,也永远没有终点--不过都是“途中”。
我盛了一碗鸡汤,慢慢喝了,味道真好。溪鱼、老豆腐、丝瓜、红烧肉,道菜都好吃……
(选自《人民日报》2019年08月14日)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标题命名为“厨师的书法”,写厨师不言其厨艺,强调其书法,新颖别致,能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B.老余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没有了,书法使老余得以从琐碎的生意中超脱,达到了更高的人生境界。
C.文章运用正、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式,刻画了一个厨艺高超、书法精妙、淡泊名利、内心通透的人物。
D.结尾“道道菜都好吃”与开篇形成呼应,既突出了老余高超的厨艺,也有对他人生态度与境界的赞美。
2).老余为自己饭店改名为“途中”,请结合全文分析“途中”包含的意蕴。
3).本文在语言表达上颇具特色,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参考答案
1).B; .“书法使老余得以从琐碎的生意中超脱”错,一则生意并不琐碎;二则不是书法使他从生意上超脱出来,老余不论是在书法上还是厨艺上,都非常超脱。
2).①“途中”包含老余对厨艺、书法的精益求精。他不以自己做菜有绝活、书法精妙为满足和终点,而是不断追求进步。②“途中”包含老余对日常生活的深刻认知。他认为过日子不只是为了舒坦不差钱,更是为了生活充实,让人生有价值。③“途中”包含老余对精神世界的观照重视。他注重自己的爱好,不以书法和厨艺博取名利,只求内心的愉悦和丰盈。④“途中”包含老余对自己的名字的深刻理解。“途中”的“途”用拆字法,“余,在走路”。把他的名字和他的思想境界、精神上的超脱融合在了一起。
3).①巧用比喻、反问等修辞,使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情感和气势。如用“如沐春风,如浴温泉”形象写出老余聊天给人的温暖之感;多处连用反问,表达了强烈的情感,形成强烈的气势。②口语和书面语、文言交杂使用,使语言通俗亲切又不失典雅庄重。如“怎么说呢”“比方说吧”的口语使语言生活化,亲切自然;“何谓”“答曰”“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等文言、书面语的运用,使语言古朴典雅,意蕴丰厚。③长短句结合使用,使语言错落有致,富于变化。如“煨好送去,肉老了,汤凉了,味道更不对”老余聊天,是“海聊,神聊”,运用短句使语言简练,富有节奏感,与长句配合,行文有变化之美,读起来朗朗上口。(答整散句结合亦可)④运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述相结合的手法,有亲切感、真实感,表达灵活自由,便于情感的表达。如老余回答“我”对“途中”这一饭店名字是何意的询问:“我老余……”,这是采用第一人称。以当事人的口吻来叙述,读来使人感到亲切、真实;介绍老余的技艺本事采用的是第三人称,以局外人身份用第三者口吻来叙述,自由灵活地反映出客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