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浃,字悦之,南昌人”阅读答案与翻译
时间:2019-12-05
熊浃,字悦之,南昌人。正德九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宁王宸濠将为变,浃与同邑御史熊兰草奏,授御史萧淮上之。濠仓卒举事,卒败,本两人早发之力。出核松潘边饷。副总兵张杰倚江彬势,赃累巨万,诱杀熟番上功启边衅,箠死千户以下至五百人。又尝率家众遮击副使胡澧。抚、按莫敢言。浃至,尽发其状,杰遂褫职。嘉靖初,由右给事中出为河南参议。外艰归。六年,服阕,召修《明伦大典》。超擢右佥都御史,协理院事。明年四月迁大理寺卿,俄迁右副都御史。《大典》成,转左。八年二月遂擢右都御史,掌院事。京师民张福诉里人张柱杀其母,东厂以闻,刑部坐柱死。不服,福姊亦泣诉官,谓母福自杀之,其邻人之词亦然。诏郎中魏应召覆按,改坐福。东厂奏法司妄出人罪,帝怒,下应召诏狱。浃是应召议,执如初。帝愈怒,褫浃职。给事中陆粲、刘希简争之,帝大怒,并下两人诏狱。侍郎许赞等遂抵柱死,应召及邻人俱充军,杖福姊百,人以为冤。当是时,帝方深疾孝、武两后家,柱实武宗后家夏氏仆,故帝必欲杀之。浃家居十年。至帝幸承天与近臣论旧人,乃召为南京礼部尚书,改兵部,参赞机务。二十一年召为兵部尚书,掌都察院事。居二年代许赞为吏部尚书帝于禁中筑乩仙台间用其言决威福浃论其妄帝大怒欲罪之以前议礼故不遽斥二品六年满,加太子太保,坐事夺俸者再。浃知帝意终不释,遂称病乞休。帝大怒,褫职为民。又十年卒。浃少有志节,自守严。虽由议礼显,然不甚党比,尤爱护人才,故其去吏部也,善类多思之。隆庆初,复官,予祭葬,谥恭肃。
(节选自《明史·熊浃传》)
10. 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 居二年/代许赞为吏部尚书/帝于禁中筑乩仙台/间用其言决威福/浃论其妄/帝大怒/欲罪之/以前议礼/故不遽斥/
B. 居二年代/许赞为吏部尚书/帝于禁中筑乩仙台间用/其言决威福/浃论其妄/帝大怒/欲罪之/以前议礼故不遽斥/
C. 居二年/代许赞为吏部尚书/帝于禁中筑乩仙台间用/其言决威福/浃论其妄/帝大怒/欲罪之/以前议礼故不遽斥/
D. 居二年代/许赞为吏部尚书/帝于禁中筑乩仙台/间用其言决威福/浃论其妄/帝大怒/欲罪之/以前议礼/故不遽斥/
11. 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御史,古代具有监察性质的官职名,主要负责纠弹朝廷、诸侯、官吏的失职和不法行为。
B. 服阕,指服丧期间。旧俗尊亲去世后,服阕时禁止娱乐、交际,以表示哀悼。
C. 外艰,中国古代丧制之名,通常指父丧或作为长房长孙在父亲去世之后遭遇的祖父之丧。
D. 东厂,即东缉事厂,官署名,中国明代设立的特权监察机构、特务机关和秘密警察机关。
12.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熊浃尽责尽力,忠于朝廷。宁王朱宸濠意图发动叛乱,担任礼科给事中的熊浃与同乡熊兰一起草拟奏章,通过御史萧淮上报朝廷。
B. 熊浃不畏权势,正直敢言。张杰依仗江彬势力,胡作非 ,无人敢言,熊浃却尽发其状;张柱案中,熊浃不惧冒犯龙颜,支持魏应召。
C. 熊浃富有才华,爱护人才。熊浃一生在礼部、兵部、吏部等多部门任职,颇有建树,还曾编撰《明伦大典》;在执任中,爱护人才,甚有口碑。
D. 熊浃坚守志节,仕途坎坷。熊浃年轻时候就有志节,自我要求严格,一生中不结党营私,不苟且违心,多次遭遇处罚,最终乞归终老。
13. 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濠仓卒举事,卒败,本两人早发之力。
(2)东厂奏法司妄出人罪,帝怒,下应召诏狱。
答
10. A(“代”是动词,意思是“接替”,宾语是“许赞”,故与“许赞”不能断开,排除B D;C项,“用”的宾语是“其言”,即求神问卜得来的话,故“用”与“其言”不能断开,排除C。)
11. B(“服阕,指服丧期间”错误,“服阕”指古代守丧期满除去丧服。)
12. D(“最终乞归终老”错误,结合文本内容“浃知帝意终不释,遂称病乞休。帝大怒,褫职为民”分析可知,熊浃意欲称病乞休,结果惹怒皇上,革职为民。)
13. ①朱宸濠仓促之中发动叛乱,最终失败,根源是熊浃、熊兰两人及时揭发的功劳。(举事,发动叛乱;第一个“卒”通“猝”,突然、仓促,第二个“卒”,最终;本,根源、根本;力,功劳。)
②东厂向皇帝上奏说司法官员胡乱开脱他人罪名,皇帝大怒,把魏应召关进监狱。(法司,司法官员,主管法律官员;妄,胡乱;下……诏狱,把……关进诏狱。)
参考译文:
熊浃,字悦之,南昌人。正德九年考中进士。朝廷授予他礼科给事中的官职。宁王朱宸濠准备发动篡夺皇位的叛乱,熊浃与同乡人御史熊兰一起写好奏章,交给御史萧淮上交皇帝。朱宸濠仓促之中发动叛乱,最终失败,根源是熊浃、熊兰两人及时揭发的功劳。熊浃调出京城到松潘核查边境上的军饷。副总兵张杰倚仗江彬的势力,赃款累积巨万,张杰诱杀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然后向朝廷表功,挑起边疆的民族矛盾,打死千户以下的人员达五百人之多。又曾率自家兵丁拦击副使胡澧。来边境巡查的巡抚、巡按没有人敢说话。熊浃来到边境,把张杰的罪状全部揭发出来,张杰于是被夺去官职。嘉靖初年,熊浃由右给事中外调任河南参议。因父亲去世回家。嘉靖六年,服丧期满,熊浃被召回编修《明伦大典》。越级提升为右佥都御史,协助管理都御院的政事。第二年四月提升为大理寺卿,不久又升为右副都御史。《明伦大典》编修结束,转任左都御史。嘉靖八年二月就提升为右都御史,掌管都御院的政事。京城平民张福状告邻里张柱杀害了他的母亲,东厂把案子向皇帝报告,刑部判处张柱死刑。张柱不服,张福的姐姐也向官府哭诉,说母亲是张福自己杀死的,他家邻人们的证词也是这样说的。皇帝下诏让郎中魏应召重新审判,改判张福有罪。东厂向皇帝上奏说主管法司随意开脱他人罪名,皇帝大怒,亲自下诏把魏应召抓进监狱。熊浃认为魏应召的意见是正确的,坚持魏应召当初的判决。皇帝更加恼怒,夺去了熊浃的官职。给事中陆粲、刘希简据理力争,皇帝大怒,把他两人一起抓进监狱。侍郎许赞等人于是判处张柱死刑,魏应召以及张柱的邻人都被判处充军,张福的姐姐被处以杖打一百的刑罚,人们都认为这是一起冤案。在当时,皇帝正深深地痛恨孝后和武后这两家,张柱其实是武宗后家夏氏的仆人,所以皇帝必定要杀掉他。熊浃被削职后在家待了十年。直到皇帝到承天与近臣们谈论过去的那些人,于是召回熊浃让他担任南京礼部尚书,又改任兵部,参与协助军机事务。嘉靖二十一年召熊浃担任兵部尚书,掌管都察院的政事。过了两年,接替许赞任吏部尚书。皇帝在禁宫中修筑乩仙台,暗中用求神问卜得来的话决断祸福,熊浃说这样做太荒唐。皇帝大怒,想给他治罪,因熊浃先前有功所以没有立即惩治他。熊浃任二品官职六年期满,加封为太子太保,因事获罪而两次受到降低俸禄的处罚。熊浃知道皇帝心中对他的怨恨始终没有消除,于是以生病为借口请求退休。皇帝大怒,将他削职为民。又过了十年,熊浃去世。熊浃年轻时有志向和节操,严于律己。虽因议论礼制而有名望,他从不与朋党勾结,特别爱护人才。所以他离开吏部,许多正直的人都思念他。隆庆初年,朝廷恢复他的官职,给他举办了追悼、安葬仪式,谥号恭肃。
(节选自《明史·熊浃传》)
10. 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 居二年/代许赞为吏部尚书/帝于禁中筑乩仙台/间用其言决威福/浃论其妄/帝大怒/欲罪之/以前议礼/故不遽斥/
B. 居二年代/许赞为吏部尚书/帝于禁中筑乩仙台间用/其言决威福/浃论其妄/帝大怒/欲罪之/以前议礼故不遽斥/
C. 居二年/代许赞为吏部尚书/帝于禁中筑乩仙台间用/其言决威福/浃论其妄/帝大怒/欲罪之/以前议礼故不遽斥/
D. 居二年代/许赞为吏部尚书/帝于禁中筑乩仙台/间用其言决威福/浃论其妄/帝大怒/欲罪之/以前议礼/故不遽斥/
11. 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御史,古代具有监察性质的官职名,主要负责纠弹朝廷、诸侯、官吏的失职和不法行为。
B. 服阕,指服丧期间。旧俗尊亲去世后,服阕时禁止娱乐、交际,以表示哀悼。
C. 外艰,中国古代丧制之名,通常指父丧或作为长房长孙在父亲去世之后遭遇的祖父之丧。
D. 东厂,即东缉事厂,官署名,中国明代设立的特权监察机构、特务机关和秘密警察机关。
12.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熊浃尽责尽力,忠于朝廷。宁王朱宸濠意图发动叛乱,担任礼科给事中的熊浃与同乡熊兰一起草拟奏章,通过御史萧淮上报朝廷。
B. 熊浃不畏权势,正直敢言。张杰依仗江彬势力,胡作非 ,无人敢言,熊浃却尽发其状;张柱案中,熊浃不惧冒犯龙颜,支持魏应召。
C. 熊浃富有才华,爱护人才。熊浃一生在礼部、兵部、吏部等多部门任职,颇有建树,还曾编撰《明伦大典》;在执任中,爱护人才,甚有口碑。
D. 熊浃坚守志节,仕途坎坷。熊浃年轻时候就有志节,自我要求严格,一生中不结党营私,不苟且违心,多次遭遇处罚,最终乞归终老。
13. 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濠仓卒举事,卒败,本两人早发之力。
(2)东厂奏法司妄出人罪,帝怒,下应召诏狱。
答
10. A(“代”是动词,意思是“接替”,宾语是“许赞”,故与“许赞”不能断开,排除B D;C项,“用”的宾语是“其言”,即求神问卜得来的话,故“用”与“其言”不能断开,排除C。)
11. B(“服阕,指服丧期间”错误,“服阕”指古代守丧期满除去丧服。)
12. D(“最终乞归终老”错误,结合文本内容“浃知帝意终不释,遂称病乞休。帝大怒,褫职为民”分析可知,熊浃意欲称病乞休,结果惹怒皇上,革职为民。)
13. ①朱宸濠仓促之中发动叛乱,最终失败,根源是熊浃、熊兰两人及时揭发的功劳。(举事,发动叛乱;第一个“卒”通“猝”,突然、仓促,第二个“卒”,最终;本,根源、根本;力,功劳。)
②东厂向皇帝上奏说司法官员胡乱开脱他人罪名,皇帝大怒,把魏应召关进监狱。(法司,司法官员,主管法律官员;妄,胡乱;下……诏狱,把……关进诏狱。)
参考译文:
熊浃,字悦之,南昌人。正德九年考中进士。朝廷授予他礼科给事中的官职。宁王朱宸濠准备发动篡夺皇位的叛乱,熊浃与同乡人御史熊兰一起写好奏章,交给御史萧淮上交皇帝。朱宸濠仓促之中发动叛乱,最终失败,根源是熊浃、熊兰两人及时揭发的功劳。熊浃调出京城到松潘核查边境上的军饷。副总兵张杰倚仗江彬的势力,赃款累积巨万,张杰诱杀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然后向朝廷表功,挑起边疆的民族矛盾,打死千户以下的人员达五百人之多。又曾率自家兵丁拦击副使胡澧。来边境巡查的巡抚、巡按没有人敢说话。熊浃来到边境,把张杰的罪状全部揭发出来,张杰于是被夺去官职。嘉靖初年,熊浃由右给事中外调任河南参议。因父亲去世回家。嘉靖六年,服丧期满,熊浃被召回编修《明伦大典》。越级提升为右佥都御史,协助管理都御院的政事。第二年四月提升为大理寺卿,不久又升为右副都御史。《明伦大典》编修结束,转任左都御史。嘉靖八年二月就提升为右都御史,掌管都御院的政事。京城平民张福状告邻里张柱杀害了他的母亲,东厂把案子向皇帝报告,刑部判处张柱死刑。张柱不服,张福的姐姐也向官府哭诉,说母亲是张福自己杀死的,他家邻人们的证词也是这样说的。皇帝下诏让郎中魏应召重新审判,改判张福有罪。东厂向皇帝上奏说主管法司随意开脱他人罪名,皇帝大怒,亲自下诏把魏应召抓进监狱。熊浃认为魏应召的意见是正确的,坚持魏应召当初的判决。皇帝更加恼怒,夺去了熊浃的官职。给事中陆粲、刘希简据理力争,皇帝大怒,把他两人一起抓进监狱。侍郎许赞等人于是判处张柱死刑,魏应召以及张柱的邻人都被判处充军,张福的姐姐被处以杖打一百的刑罚,人们都认为这是一起冤案。在当时,皇帝正深深地痛恨孝后和武后这两家,张柱其实是武宗后家夏氏的仆人,所以皇帝必定要杀掉他。熊浃被削职后在家待了十年。直到皇帝到承天与近臣们谈论过去的那些人,于是召回熊浃让他担任南京礼部尚书,又改任兵部,参与协助军机事务。嘉靖二十一年召熊浃担任兵部尚书,掌管都察院的政事。过了两年,接替许赞任吏部尚书。皇帝在禁宫中修筑乩仙台,暗中用求神问卜得来的话决断祸福,熊浃说这样做太荒唐。皇帝大怒,想给他治罪,因熊浃先前有功所以没有立即惩治他。熊浃任二品官职六年期满,加封为太子太保,因事获罪而两次受到降低俸禄的处罚。熊浃知道皇帝心中对他的怨恨始终没有消除,于是以生病为借口请求退休。皇帝大怒,将他削职为民。又过了十年,熊浃去世。熊浃年轻时有志向和节操,严于律己。虽因议论礼制而有名望,他从不与朋党勾结,特别爱护人才。所以他离开吏部,许多正直的人都思念他。隆庆初年,朝廷恢复他的官职,给他举办了追悼、安葬仪式,谥号恭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