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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知之《绿珠篇》“百年离别在高楼,一代红颜为君尽”全诗赏析

时间:2016-06-05
绿珠篇
乔知之
石家金谷重新声,明珠十斛买娉婷。
此日可怜君自许,此时可喜得人情。
君家闺阁不曾关,常将歌舞借人看。
意气雄豪非分理,骄矜势力横相干。
辞君去君终不忍,徒劳掩袂伤铅粉。
百年离别在高楼,一代红颜为君尽。

赏析
《绿珠篇》,是初唐诗人乔知之的七言古诗,此诗虽咏绿珠,实则借以抒发诗人对其侍婢窈娘的爱恋和对武承嗣的怨愤。
据《晋书·石崇传》载,石崇有宠妓名绿珠,容颜美艳,善吹笛,权臣孙秀索求不得,于是假借诏书搜捕石崇,绿珠跳楼自尽。历代以绿珠为题所作歌咏甚多,或咏赞石崇重情,或惋叹绿珠命薄,不过发思古之幽情而已。


乔知之作此诗,却大不一般。因为绿珠与石崇的悲剧,又在二、三百年后同样发生在乔知之身上。据《旧唐书·乔知之传》记载:“知之时有侍婢曰窈娘,美丽善歌舞,为武承嗣所夺。知之怨惜,因作《绿珠篇》以寄情,密送与婢,婢感愤自杀。承嗣大怒,因讽酷吏罗织诛之。”可知,此诗虽咏绿珠,实则借以抒发诗人对其侍婢窈娘的爱恋和对武承嗣的怨愤。
诗共十二句,分三段,四句一意。
首四句忆昔,叙述绿珠初进石家并倍受石崇的怜爱。石崇为东晋豪富,金谷园是其私家苑囿,其中蓄养了很多歌伎舞女,因为金谷园主人石崇“重新声”,故以“明珠十斛买娉婷。”娉婷,原指女子体态优美,这里代指绿珠。据《岭表录异》记载:“梁氏有女容貌,石季伦(石崇字)为交趾采访使,以真珠三斛买之,即绿珠也。”“此日可怜君自许,此时可喜得人情。”“此日”、“此时”,都是指绿珠初入金谷园;“可怜”,即可爱;“得人情”,得到怜爱,指受到石崇的宠爱。次四句指出绿珠悲剧命运的根本原因:“君家闺阁不曾关,常将歌舞借人看。意气雄豪非分理,骄矜势力横相干。”东晋士大夫不喜欢金屋藏娇,反而喜好斗富摆排场,常以家伎侑酒劝客,正所谓“不曾关”、“借人看”。“意气雄豪”、“骄矜势力”,明指孙秀,暗射武承嗣,他们骄纵跋扈,为所欲为,蛮横霸道,强行夺人所爱,毁灭了绿珠与石崇的爱情并夺去了绿珠生命。最后四句,紧承前诗,叙写绿珠的惨死。“百年离别”,指永别,“高楼”,暗示绿珠跳楼身亡的悲剧结局。这一段虽是直陈其事,但语言中充满悲愤。
诗全写古人古事,无一句涉及己事,但由于遭遇相似,令人读来又字字句句不离己事,实以血泪写成,以致窈娘看后,效绿珠而“感愤自杀”。诗到关情处皆缠绵悱恻,“此日”二句,将一个普通下层歌女的可喜可爱,由外表到内心,都加以生动展现;“辞君二句,使绿珠面对孙秀的威逼、痛苦无奈、伤心落泪的形象跃然纸上,感情细腻真挚。怨愤之处,直接指斥当权的孙秀、武承嗣辈,“意气”二句,义正辞严,毫不留情,以至“承嗣见诗大恨”(《唐诗纪事》卷六),终将诗人置之死地。

轶事典故
武周补阙乔知之的婢女碧玉生得娇艳美丽,并且能歌善舞,又会写文章,乔知之特别宠爱。为此他没有婚娶。魏王武承嗣要暂时借她去教他的姬妾们梳妆,去了之后便被纳为妾,再也不放她回来了。乔知之于是写了首诗《绿珠怨》寄给碧玉,诗写道:"石家金谷重新声,明珠十斛买娉婷。此日可怜偏自许,此时歌舞得人情。君家闺阁不曾观,好将歌舞借人看。意气雄豪非分理,骄矜势力横相干。辞君去君终不忍,徒劳掩袂伤铅粉。百年离恨在高楼,一代容颜为君尽。"碧玉得到诗后,哭了三天不吃饭,投井而死。武承嗣捞出尸体。在裙带上得到此诗,大怒,便暗示让人虚构罪状控告他,竟然在南市斩杀了乔知之,并没收了他的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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