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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人无异术,至论不如清”的意思及全诗鉴赏

时间:2017-08-03
“字人无异术,至论不如清。”这两句是说,爱护老百姓,没有什么特殊的办法,美好的言论不如为官清正廉洁。此乃为政之道,为官之道,一个“清”字有千钧之力。此十字可作为官者之座右铭和戒碑。

出自杜荀鹤《送人宰吴县》
海涨兵荒后,为官合动情。
字人无异术,至论不如清。
草履随船卖,绫梭隔岸鸣。
惟持古人意,千里赠君行。


字人:抚治百姓,人:人民,老百姓。
至论:高明的理论,美好的言论。
清:清正廉洁。

赏析
杜荀鹤是晚唐诗人中一位比较关心人民疾苦的诗人。他自称“诗旨未能忘救物”(《自叙》);同时代的人也赞扬他的诗能使“贪夫廉,邪臣正”(顾云《唐风集序》)。这首诗就是其代表作。
诗的开头二句“海涨兵荒后,为官合动情”,诗人就直言不讳地告诫这位到吴县(今属江苏省)去当县令的友人说:你是在社会久经动乱,连年兵荒马乱之后去到吴县赴任的;在这种情况下,当官的应该更多地考虑到老百姓所遭受到的灾难,慰问他们的疾苦。“海涨”,即沧海横流为患,比喻社会的动乱。“合动情”,是说应该动情。这个“情”字,指的是对治下的百姓的体恤同情之心。这从三、四句也可以看出。“字人无异术,至论不如清。”作者进一步说道:抚治百姓没有别的办法,只要为官清正廉洁就是了,这比任何口头所讲的高明的大道理都更容易解决问题。《逸周书·本贤》:“字民之道,礼乐所生。”作者化用此典,翻出新意,强调为官之“清”,亦即廉政,是针对当时吏治的腐败黑暗而言。晚唐时代,朝廷内部以及朝廷与藩镇、藩镇与藩镇之间,矛盾重重,兵连祸多,人民群众陷入水深火热之中;而地方官吏对于百姓的苦难不但不加同情体恤,反而横征赋税徭役,害得民不聊生。杜荀鹤对此十分关注,并把这一社会问题反映在他的诗作中:“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山中寡妇》)“还似乎宁征赋税,未尝州县略安存。”(《乱后逢村叟》)“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再经胡城县》)这些饱含血泪愤怒的诗句,有助于读者理解“字人无异术,至论不如清”这两句诗所反映的作者用心的宽厚。如果所有当官的都能把这两句诗当作他们的座右铭,那么民生就不会有什么疾苦。“草履随船卖,绫梭隔岸鸣。”这是即景描写。
这位县宰当是从水路去赴任的,诗人仿佛漫不经意地写出眼见耳闻之情形:水上船家一边行船一边出卖自己编织的草鞋;对岸传来织帛的机梭声。其实这里所描绘的水乡风情中当含有双重深意:草履布衣,是简朴生活的像征,作者希望这位县宰能够在生活上做到朴素简俭;同时,也希望他到任之后能够注意恢复发展当地的生产,重现古代男耕女织,百姓安居乐业的社会局面。结尾“惟持古人意,千里赠君行”,就把这双重意思明白地表达出来。所谓“古人意”是指历史上那些政绩卓绝的清官所具有的仁民爱物之心。作者在另一首《送人宰德清》诗中写道:“乱世人多事,耕桑或失时,不闻宽赋敛,因此转流离。天意未如是,君心无自欺。能依四十字,可立德清碑。”也表达了同样的意义。
这首送别诗一反过去同类题材诗中的惜另伤离、愤慨于仕宦不遇等种种消极情调,立意高,持论正,确是表达了“未能忘救物”的“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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