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作文“教师不得做微商”立意参考及评论
时间:2017-06-06
“教师不得做微商!”日前,福建晋江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违规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的教职员工及时纠正整改,对于未整改的将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者或被开除。此举引发广泛争议。有些人认为教师是一份不同寻常的职业,社会对教师群体的道德要求比较高,决定了教师群体要以高道德标准要求和约束自己。有些人认为,教师收入较低,利用业余时间做点小生意以补贴家用,乃人之常情;教师做微商,如果只是一种利用课余时间的兼职行为,不影响正常工作,而且不面向学生、家长推销商品,跟平常的开店、经商没有任何区别,那么就不该禁止。还有些人认为,规范教师做微商,不该简化成禁止,搞“一刀切”;从法律角度说,禁止老师做微商于法无据。
阅读上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对于这一问题,你是怎么看的?请结合材料和现实阐述你的看法和理由。
要求:综合材料的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参考立意
既然选择教师这一职业,就应抵挡住诱惑,做好本职工作;
教师做微商,会影响与家长之间的关系;
教师做兼职,有违社会的期待;
教师在保证正常教学任务的情况下,做兼职无可厚非;
兼职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教师也不例外;
相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责任,提高教师的职业归属;等等。
新闻评论
既然做了教师,就不要做微商了
新华每日电讯
近日,福建晋江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违规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的教职员工及时纠正整改,对于未整改的将调查处理。(3月25日《海峡都市报》)
微商尚属新生事物,兴起时间不久,大概正因如此,对于教师能不能做微商,多数地方尚无明确说法。晋江市明令教师不得做微商,此举引发争议当属必然。在有些人看来,公立学校教师虽是公职人员,却不是“强势”的公职人员,没必要要求得那么严格。教师也是社会人,而且大多数中小学老师收入较低,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做点小生意以补贴家用,实乃人之常情,何况这也符合“大众创业”的时代潮流,没必要“一刀切”地加以禁止。
这些质疑确有一定道理,但任何道理都有两面,不能只说一面而忽视另一面。不妨反过来想想,如果允许教师做微商,很多教师做起了微商,又将如何?
一是会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做微商的特点之一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做,只要有部手机就行,所以,教师做微商不大可能只是“利用业余时间”,上班时间只要不是站在讲台上,便可以随时掏出手机上微信做生意,而且这种事情几乎没法管。做微商还有一个特点,要随时跟客户联系,回答客户的各种问题,特别耗时间、耗精力、费心思。如此,有些教师就不会把太多时间、精力和心思用在备课、批改作业上,平时与学生的交流也将大大减少,势必会影响育人大业。
二是有瓜田李下之嫌并可能导致权力寻租。教师手中也是握有权力的,这种权力看似不大,但让家长们相当敬畏。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在学校里受到照顾,有些家长平时挖空心思讨好老师,老师一旦做了微商,就等于让家长们多了一个讨好的机会。教师的微信朋友圈里很多都是学生家长,教师卖东西,家长们岂能不捧场?哪怕不需要这些东西,有些家长也乐于掏腰包,权当送礼好了。退一步讲,即便没有这些问题,也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给家长造成压力,给教师形象造成不好的影响。
实际上,任何手中有权的公职人员做生意,都可能出现以上两个问题,所以,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一直为法纪所明令禁止。晋江市禁止教师做微商,依据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也是按规矩办事。
任何事情或政策都是利弊相依的,禁止教师做微商,是利弊权衡的结果。对于教师而言,做微商的确有不少好处;但对于学生、学校乃至中小学教育而言,教师做微商的弊端和害处却是难以承受之重。因此,既然做了教师,就不要再做微商了吧。相信这也符合大多数人的愿望,毕竟,没有人愿意看到一个成天忙于做微商的老师来教自己的孩子,也没有多少人相信这样的老师能把学生教好。
阅读上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对于这一问题,你是怎么看的?请结合材料和现实阐述你的看法和理由。
要求:综合材料的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参考立意
既然选择教师这一职业,就应抵挡住诱惑,做好本职工作;
教师做微商,会影响与家长之间的关系;
教师做兼职,有违社会的期待;
教师在保证正常教学任务的情况下,做兼职无可厚非;
兼职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教师也不例外;
相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责任,提高教师的职业归属;等等。
新闻评论
既然做了教师,就不要做微商了
新华每日电讯
近日,福建晋江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违规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的教职员工及时纠正整改,对于未整改的将调查处理。(3月25日《海峡都市报》)
微商尚属新生事物,兴起时间不久,大概正因如此,对于教师能不能做微商,多数地方尚无明确说法。晋江市明令教师不得做微商,此举引发争议当属必然。在有些人看来,公立学校教师虽是公职人员,却不是“强势”的公职人员,没必要要求得那么严格。教师也是社会人,而且大多数中小学老师收入较低,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做点小生意以补贴家用,实乃人之常情,何况这也符合“大众创业”的时代潮流,没必要“一刀切”地加以禁止。
这些质疑确有一定道理,但任何道理都有两面,不能只说一面而忽视另一面。不妨反过来想想,如果允许教师做微商,很多教师做起了微商,又将如何?
一是会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做微商的特点之一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做,只要有部手机就行,所以,教师做微商不大可能只是“利用业余时间”,上班时间只要不是站在讲台上,便可以随时掏出手机上微信做生意,而且这种事情几乎没法管。做微商还有一个特点,要随时跟客户联系,回答客户的各种问题,特别耗时间、耗精力、费心思。如此,有些教师就不会把太多时间、精力和心思用在备课、批改作业上,平时与学生的交流也将大大减少,势必会影响育人大业。
二是有瓜田李下之嫌并可能导致权力寻租。教师手中也是握有权力的,这种权力看似不大,但让家长们相当敬畏。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在学校里受到照顾,有些家长平时挖空心思讨好老师,老师一旦做了微商,就等于让家长们多了一个讨好的机会。教师的微信朋友圈里很多都是学生家长,教师卖东西,家长们岂能不捧场?哪怕不需要这些东西,有些家长也乐于掏腰包,权当送礼好了。退一步讲,即便没有这些问题,也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给家长造成压力,给教师形象造成不好的影响。
实际上,任何手中有权的公职人员做生意,都可能出现以上两个问题,所以,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一直为法纪所明令禁止。晋江市禁止教师做微商,依据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也是按规矩办事。
任何事情或政策都是利弊相依的,禁止教师做微商,是利弊权衡的结果。对于教师而言,做微商的确有不少好处;但对于学生、学校乃至中小学教育而言,教师做微商的弊端和害处却是难以承受之重。因此,既然做了教师,就不要再做微商了吧。相信这也符合大多数人的愿望,毕竟,没有人愿意看到一个成天忙于做微商的老师来教自己的孩子,也没有多少人相信这样的老师能把学生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