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你有什么思考?写作指导及范文
时间:2018-12-31
阅读下面材料,根据要求写作。(60分)
公交车乘客与驾驶员发生冲突的事情每天都在中国上演。
2018年10月28日重庆万州发生公交车坠江事故,在官方尚未公布权威调查报告的情况下,一些自媒体引导舆论,污名化女司机,一些网友对事故中与公交车相撞的女司机及其家人进行了恶毒的人身攻击。最终的官方调查表明,事故中的女司机是正常行驶,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乘客刘某因错过下车地点与司机冉某发生争吵,持手机攻击冉某。冉某在驾驶公交车行进过程中,与刘某争吵,并进行还击,造成车辆失控坠江。这时一些自媒体和网友又开始在网上攻击乘客刘某和司机冉某。
公交车乘客与驾驶员发生冲突的事情每天继续在中国上演。
对于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你有什么思考?请结合材料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解析】
本题是要求学生写一篇时评文。在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故中,乘客刘某、司机冉某的争执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当时车上乘客视若无睹的行为没能制止事件的发生,我们从这个角度进行思考,可以立意为:
①从文明和法治角度,通过立德与立法,来形成有效防范机制,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②在公共生活中,我们都应当学做一个“公共人”。
从事后一些自媒体和网友的做法进行思考,可以立意为:①拒绝污名化女司机。②文明上网,反对网络暴力。
【例文】
该怎样汲取重庆公交坠江教训
前不久,重庆万州一辆22路公交车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后来查明的事故原因,更是令人无比惊愕。原来,这起事故系乘客刘某与驾驶员冉某发生争执互殴造成车辆失控坠江。惨重代价让人痛彻心扉。逝者安息,生者警醒。根据媒体盘点,乘客殴打公交司机的情况时有发生,不断制造安全事故,甚至酿成悲剧。只因这次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故太过沉痛,才引发舆情持续高度关注。面对重庆公交坠江事故,汲取教训不能止于唏嘘愤怒,而应从文明和法治角度,通过立德与立法,来形成有效防范机制,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从立德上讲,维护社会秩序迫切需要一场文明革命。在今天,人与人发生矛盾,不应“用野蛮来征服”,而应“用文明来说服”。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中,高铁霸座男无理狡辩的丑陋,航班延误者大闹机场的蛮横,行人三三两两闯红灯的随意……这些行为,不守规则、破坏秩序,不讲文明、害人害己。规则的“无知无畏者”,已经成为现代文明不应承受也不能承受之重。对此,一方面要发挥教育文化的唤醒作用,在人们内心不断注入道德文明的价值力量,让人们成为美德的“继承者”;另一方面,也要通过法律制度的约束和激励,倒逼人们遵守公共规则,引导人们运用法治手段,让人们成为规则的“守护者”。
从立法上说,防范攻击公交司机需要一次法律革新。很多公交公司对司机也有“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规章要求,有的单位还专门设立委屈奖。但是,遇上打骂公交车司机、抢夺方向盘现象,不能只是寄望于司机控制情绪,或者依靠乘客上前制止,关键还是要真正发挥法治的惩戒功能,来起到震慑作用。尽管现在已有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对攻击公交车司机行为进行惩处,但相关法律还缺乏足够针对性,还存在一定的弹性操作空间。事实上,现实中不少属于“险酿大祸”的攻击公交司机行为发生后,对一些肇事者也多是进行教育、罚款,很少对他们追究刑责,免于刑责或者刑责太轻,削弱了法律的震慑力。现在很有必要像醉驾入刑那样,像惩罚乘客在飞机上闹事那样,从立法层面将攻击公交司机行为明确法律责任,用法律武器遏制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逝者已矣,生者反思。不能让文明跟不上人们前行脚步,不能让社会规范跟不上现实形势需要。没有对不文明现象的彻底整治,就没有真正的道德提升;没有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及时亮剑,就还会有一些法治的“局外人”。防范攻击公交司机,既要立德,也应立法,只有文明与法治并重,才能让社会远离戾气、靠近理性,才能让人们放弃任性、严守规则,让悲剧不再重演。
在公共生活中学做一个“公共人”
重庆公交坠江事故原因公布了,一桩坐过站的区区小事,最后竟酿成十多个鲜活生命遇难的惨剧。如果乘客心平气和一些,没有情绪失控、胡搅蛮缠,如果司机也心平气和一些,不激化冲突或采取紧急措施,如果车内乘客有人及时站出来,制止冲突升级……这起惨剧也许就不会发生。
事故发生在重庆,但阴影笼罩在整个社会。与司机拉扯,发生口角,甚至拳脚相向,这些情形我们都不陌生。就在重庆公交坠江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北京一辆公交车上,一位乘客因坐过站,将一箱牛奶砸向司机。公交坠江是极端事故,但谁也不敢称其为“小概率事件”。很多时候,类似的行为都在制造同样的威胁,而灾难来临总是猝不及防。
这些争吵,这样的戾气,何止是在公交车上演:飞机晚点就在机场闹事,地铁上为了座位可以大打出手,开车一点擦碰就要“斗气”“抖狠”。一些小矛盾就能点燃情绪的火焰,无视规则,不顾对他人的影响,情绪上毫无约束,把任性当“自由”。
我们愿意相信,这起事故中,无论是乘客还是司机,在平常生活中可能不是坏人恶人,可能是单位的好员工、儿女眼中的好父母,周围人眼中的好朋友、好邻居。为什么一旦在公共生活中,到了公共空间,与陌生人交往,就变得这样暴戾、冲动?与人为善,以和为贵,自爱自重,这些传统的、朴素的道理,为什么在公共生活中就被轻易地抛诸脑后?人有脾气和情绪很正常,但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一言不和就大打出手,这与丛林社会何异?重庆公交坠江事故引发人们沉重的思考。
那些冲撞和事故,一个重要原因,是很多人眼中没有“公共”二字,心中缺乏公共意识。重庆公交坠江事故的那名乘客和司机是这样,车上其他乘客同样如此。这起事故中,大家的命运都捆绑在一起,满车乘客面对乘客与司机的争执,谁都不可能真正置身事外,却没有一人上前阻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这样的冷漠行为和意识,间接造成了悲剧。如果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目睹争端,见到不公不义,公共或他人安全遭受威胁,都挺身而出、勇敢出手,像重庆坠江事故这样的悲剧就一定能够避免,文明和正气必然充盈。
在公共生活中,我们都应当学做一个“公共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不仅仅是熟人朋友圈、家庭空间的产物。进入公交、地铁等公共空间,就是进入了公共生活,人们应该心存“公共”、敬畏公共,自觉遵从包括法律、道德、规则、礼仪、风尚等在内的公共文明。城市在快速发展,公共空间在不断增加,人际密度在逐渐稠密,如果人的公共意识跟不上,社会文明公德上“掉链子”,海量的规则、法律也支撑不起一个现代文明的社会。
我们在大踏步走向现代化,现代化建设中,人的现代化是核心目标,是社会现代化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在现代化物质成果越来越丰厚,也就是“仓廪实”,人的全面发展,核心价值的浸润,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等,应引起深思,自觉建设、自觉践行。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真相反转:放下傲慢与偏见别再“黑”女司机了
10月28日重庆万州发生公交车坠江事故,最终的官方调查表明,事故中的女司机是正常行驶。结果一出让不少人惊呼“反转”。在官方尚未公布权威调查报告的情况下,一些自媒体曾经引导舆论,污名化女司机,一些网友曾对事故中与公交车相撞的女司机及其家人进行了恶毒的人身攻击。
如果司机界存在鄙视链的话,那么女司机绝对处在底端。长期以来,人们喜欢戴着有色眼镜看女司机,甚至将“新手+女司机”等同于“马路杀手”。事故一旦牵扯到女司机,一些人就陷入莫名的兴奋中,想当然地认为是她们不靠谱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随着近年来短视频的蓬勃兴起,在网上轻易就可以找到故意嘲弄女司机,放大女司机低级错误的视频,并将标题定义为女司机如何如何加以推广扩散,把极少数女司机的问题扣到全体女司机身上。
可情况真的是这样么?2017年,一些城市做了相关大数据分析,以济南为例,当年底全市共有汽车驾驶人240多万人,其中女性驾驶人80多万,占驾驶人总数的36%左右。2017年涉及女性驾驶汽车发生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共597起,仅占全市汽车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13.95%;根据南京公布的数据,当年底全市共有驾驶人337.73万人,女性驾驶人占到35.03%。2017年全市交通事故中,对事故责任负有同等责任及以上的驾驶人中仅17%为女性。全年男性驾驶人引发的事故数量是女性的4.94倍。杭州等地的数据也都得出了同样的结论。由此可见,在数据面前,男司机并没有歧视女司机的理由。
在交通法规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对于驾驶人员,不应该用性别区分,而更应该聚焦守法和违法之别。在此次“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中,女司机邝女士是否要承担责任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判定,但是一些人充满恶意地放大性别标签,习惯性甚至故意“黑”女司机的思维方式该改改了,这是缺乏对女司机乃至女同胞的起码尊重。
在事实未明朗之前,不妨多一些冷静等待;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我们要学会“有话好好说”,别随意给个体行为扣上群体“帽子”。“傲慢与偏见是孪生兄弟”,任何非理性判断,只会使事件偏离主题,让认知远离真相。希望涉事女司机没有看到网上谩骂。去除标签化思维,净化网络环境,你我都不是旁观者。
公交车乘客与驾驶员发生冲突的事情每天都在中国上演。
2018年10月28日重庆万州发生公交车坠江事故,在官方尚未公布权威调查报告的情况下,一些自媒体引导舆论,污名化女司机,一些网友对事故中与公交车相撞的女司机及其家人进行了恶毒的人身攻击。最终的官方调查表明,事故中的女司机是正常行驶,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乘客刘某因错过下车地点与司机冉某发生争吵,持手机攻击冉某。冉某在驾驶公交车行进过程中,与刘某争吵,并进行还击,造成车辆失控坠江。这时一些自媒体和网友又开始在网上攻击乘客刘某和司机冉某。
公交车乘客与驾驶员发生冲突的事情每天继续在中国上演。
对于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你有什么思考?请结合材料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解析】
本题是要求学生写一篇时评文。在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故中,乘客刘某、司机冉某的争执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当时车上乘客视若无睹的行为没能制止事件的发生,我们从这个角度进行思考,可以立意为:
①从文明和法治角度,通过立德与立法,来形成有效防范机制,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②在公共生活中,我们都应当学做一个“公共人”。
从事后一些自媒体和网友的做法进行思考,可以立意为:①拒绝污名化女司机。②文明上网,反对网络暴力。
【例文】
该怎样汲取重庆公交坠江教训
前不久,重庆万州一辆22路公交车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后来查明的事故原因,更是令人无比惊愕。原来,这起事故系乘客刘某与驾驶员冉某发生争执互殴造成车辆失控坠江。惨重代价让人痛彻心扉。逝者安息,生者警醒。根据媒体盘点,乘客殴打公交司机的情况时有发生,不断制造安全事故,甚至酿成悲剧。只因这次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故太过沉痛,才引发舆情持续高度关注。面对重庆公交坠江事故,汲取教训不能止于唏嘘愤怒,而应从文明和法治角度,通过立德与立法,来形成有效防范机制,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从立德上讲,维护社会秩序迫切需要一场文明革命。在今天,人与人发生矛盾,不应“用野蛮来征服”,而应“用文明来说服”。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中,高铁霸座男无理狡辩的丑陋,航班延误者大闹机场的蛮横,行人三三两两闯红灯的随意……这些行为,不守规则、破坏秩序,不讲文明、害人害己。规则的“无知无畏者”,已经成为现代文明不应承受也不能承受之重。对此,一方面要发挥教育文化的唤醒作用,在人们内心不断注入道德文明的价值力量,让人们成为美德的“继承者”;另一方面,也要通过法律制度的约束和激励,倒逼人们遵守公共规则,引导人们运用法治手段,让人们成为规则的“守护者”。
从立法上说,防范攻击公交司机需要一次法律革新。很多公交公司对司机也有“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规章要求,有的单位还专门设立委屈奖。但是,遇上打骂公交车司机、抢夺方向盘现象,不能只是寄望于司机控制情绪,或者依靠乘客上前制止,关键还是要真正发挥法治的惩戒功能,来起到震慑作用。尽管现在已有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对攻击公交车司机行为进行惩处,但相关法律还缺乏足够针对性,还存在一定的弹性操作空间。事实上,现实中不少属于“险酿大祸”的攻击公交司机行为发生后,对一些肇事者也多是进行教育、罚款,很少对他们追究刑责,免于刑责或者刑责太轻,削弱了法律的震慑力。现在很有必要像醉驾入刑那样,像惩罚乘客在飞机上闹事那样,从立法层面将攻击公交司机行为明确法律责任,用法律武器遏制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逝者已矣,生者反思。不能让文明跟不上人们前行脚步,不能让社会规范跟不上现实形势需要。没有对不文明现象的彻底整治,就没有真正的道德提升;没有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及时亮剑,就还会有一些法治的“局外人”。防范攻击公交司机,既要立德,也应立法,只有文明与法治并重,才能让社会远离戾气、靠近理性,才能让人们放弃任性、严守规则,让悲剧不再重演。
在公共生活中学做一个“公共人”
重庆公交坠江事故原因公布了,一桩坐过站的区区小事,最后竟酿成十多个鲜活生命遇难的惨剧。如果乘客心平气和一些,没有情绪失控、胡搅蛮缠,如果司机也心平气和一些,不激化冲突或采取紧急措施,如果车内乘客有人及时站出来,制止冲突升级……这起惨剧也许就不会发生。
事故发生在重庆,但阴影笼罩在整个社会。与司机拉扯,发生口角,甚至拳脚相向,这些情形我们都不陌生。就在重庆公交坠江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北京一辆公交车上,一位乘客因坐过站,将一箱牛奶砸向司机。公交坠江是极端事故,但谁也不敢称其为“小概率事件”。很多时候,类似的行为都在制造同样的威胁,而灾难来临总是猝不及防。
这些争吵,这样的戾气,何止是在公交车上演:飞机晚点就在机场闹事,地铁上为了座位可以大打出手,开车一点擦碰就要“斗气”“抖狠”。一些小矛盾就能点燃情绪的火焰,无视规则,不顾对他人的影响,情绪上毫无约束,把任性当“自由”。
我们愿意相信,这起事故中,无论是乘客还是司机,在平常生活中可能不是坏人恶人,可能是单位的好员工、儿女眼中的好父母,周围人眼中的好朋友、好邻居。为什么一旦在公共生活中,到了公共空间,与陌生人交往,就变得这样暴戾、冲动?与人为善,以和为贵,自爱自重,这些传统的、朴素的道理,为什么在公共生活中就被轻易地抛诸脑后?人有脾气和情绪很正常,但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一言不和就大打出手,这与丛林社会何异?重庆公交坠江事故引发人们沉重的思考。
那些冲撞和事故,一个重要原因,是很多人眼中没有“公共”二字,心中缺乏公共意识。重庆公交坠江事故的那名乘客和司机是这样,车上其他乘客同样如此。这起事故中,大家的命运都捆绑在一起,满车乘客面对乘客与司机的争执,谁都不可能真正置身事外,却没有一人上前阻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这样的冷漠行为和意识,间接造成了悲剧。如果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目睹争端,见到不公不义,公共或他人安全遭受威胁,都挺身而出、勇敢出手,像重庆坠江事故这样的悲剧就一定能够避免,文明和正气必然充盈。
在公共生活中,我们都应当学做一个“公共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不仅仅是熟人朋友圈、家庭空间的产物。进入公交、地铁等公共空间,就是进入了公共生活,人们应该心存“公共”、敬畏公共,自觉遵从包括法律、道德、规则、礼仪、风尚等在内的公共文明。城市在快速发展,公共空间在不断增加,人际密度在逐渐稠密,如果人的公共意识跟不上,社会文明公德上“掉链子”,海量的规则、法律也支撑不起一个现代文明的社会。
我们在大踏步走向现代化,现代化建设中,人的现代化是核心目标,是社会现代化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在现代化物质成果越来越丰厚,也就是“仓廪实”,人的全面发展,核心价值的浸润,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等,应引起深思,自觉建设、自觉践行。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真相反转:放下傲慢与偏见别再“黑”女司机了
10月28日重庆万州发生公交车坠江事故,最终的官方调查表明,事故中的女司机是正常行驶。结果一出让不少人惊呼“反转”。在官方尚未公布权威调查报告的情况下,一些自媒体曾经引导舆论,污名化女司机,一些网友曾对事故中与公交车相撞的女司机及其家人进行了恶毒的人身攻击。
如果司机界存在鄙视链的话,那么女司机绝对处在底端。长期以来,人们喜欢戴着有色眼镜看女司机,甚至将“新手+女司机”等同于“马路杀手”。事故一旦牵扯到女司机,一些人就陷入莫名的兴奋中,想当然地认为是她们不靠谱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随着近年来短视频的蓬勃兴起,在网上轻易就可以找到故意嘲弄女司机,放大女司机低级错误的视频,并将标题定义为女司机如何如何加以推广扩散,把极少数女司机的问题扣到全体女司机身上。
可情况真的是这样么?2017年,一些城市做了相关大数据分析,以济南为例,当年底全市共有汽车驾驶人240多万人,其中女性驾驶人80多万,占驾驶人总数的36%左右。2017年涉及女性驾驶汽车发生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共597起,仅占全市汽车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13.95%;根据南京公布的数据,当年底全市共有驾驶人337.73万人,女性驾驶人占到35.03%。2017年全市交通事故中,对事故责任负有同等责任及以上的驾驶人中仅17%为女性。全年男性驾驶人引发的事故数量是女性的4.94倍。杭州等地的数据也都得出了同样的结论。由此可见,在数据面前,男司机并没有歧视女司机的理由。
在交通法规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对于驾驶人员,不应该用性别区分,而更应该聚焦守法和违法之别。在此次“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中,女司机邝女士是否要承担责任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判定,但是一些人充满恶意地放大性别标签,习惯性甚至故意“黑”女司机的思维方式该改改了,这是缺乏对女司机乃至女同胞的起码尊重。
在事实未明朗之前,不妨多一些冷静等待;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我们要学会“有话好好说”,别随意给个体行为扣上群体“帽子”。“傲慢与偏见是孪生兄弟”,任何非理性判断,只会使事件偏离主题,让认知远离真相。希望涉事女司机没有看到网上谩骂。去除标签化思维,净化网络环境,你我都不是旁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