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阅读答案
时间:2019-01-18
红高粱
莫言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冷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了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人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枪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藉,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腿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
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节选自《红高粱家族》,略有改动)
4.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天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红高粱充满诗意,也隐含血腥,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
B.小说综合运用听觉、视觉、嗅觉、味觉描写环境,壮美与优美兼具,既呈现了家乡的风貌,也表现了战争的残酷。
C.小说开头管“我父亲”叫“土匪种”表明我对父亲的态度是不尊敬的,我心目中的英雄是余占鳖。
D.余司令“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这体现了余司令的粗野狂暴与果断干练。
5.有人评论本文的开头“兼具现实的真切感与历史的厚重感”,请谈谈你对此的理解。(6分)
6.莫言曾说“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其艺术风格上的“邪劲儿”。(6分)
4.(3分)【答案】C
【解析】“表明我对父亲的态度是不尊敬的”分析错误。原文称呼父亲为“这个土匪种”只是一种叙述的腔调,显得野性十足。
5.(6分)【参考答案】现实的真切感:开篇时间具体到“八月初九”,如同现实生活记录的再现;小说通过“父亲”的视觉、嗅觉、触觉等感受,如“热烘烘的香味、凉气逼人、打了一个冷战”等,给读者呈现了真切的生活场景;送别场面描写也增加了小说的真切感。历史的厚重感:故事发生在“一九三九年”,距离读者已有近百年,小说又通过“我”的叙述,拉开与那段往事的距离,增强了历史感;开篇就交待日后余占鳌成了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这种叙述方式也突出了历史的厚重感。(每点3分,其他答案学生言之成理亦可酌情给分。)
6.(6分)【参考答案】“邪劲儿”指的是小说创作不走寻常路,有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从情节安排上看:小说淡化了情节,打破了时空的顺序,灵活地将两代人的故事交错叙述以推动情节向前发展。从人物塑造上看:小说没有通过激烈的矛盾冲突表现人物特征,而是让人物的成长变化自然地通过环境得以体现。从叙述风格上看:小说打破了单一的叙述方式,兼有“我”的有限视角和“我奶奶”的全知视角,将人物在小说中的表达与我的表达自然结合,无拘无束,极大地提高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从主旨表达上看:小说弱化了主旨表达,在不经意间让读者体会中国农民对抗外敌入侵的淳朴态度和生命之气,让小说有一种原始的激情和力量。(“邪劲儿”的解释不作采分点,其他各点每点2分,答出三点即可得6分。其他答案学生言之成理亦可酌情给分。)
莫言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冷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了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人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枪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藉,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腿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
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节选自《红高粱家族》,略有改动)
4.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天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红高粱充满诗意,也隐含血腥,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
B.小说综合运用听觉、视觉、嗅觉、味觉描写环境,壮美与优美兼具,既呈现了家乡的风貌,也表现了战争的残酷。
C.小说开头管“我父亲”叫“土匪种”表明我对父亲的态度是不尊敬的,我心目中的英雄是余占鳖。
D.余司令“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这体现了余司令的粗野狂暴与果断干练。
5.有人评论本文的开头“兼具现实的真切感与历史的厚重感”,请谈谈你对此的理解。(6分)
6.莫言曾说“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其艺术风格上的“邪劲儿”。(6分)
4.(3分)【答案】C
【解析】“表明我对父亲的态度是不尊敬的”分析错误。原文称呼父亲为“这个土匪种”只是一种叙述的腔调,显得野性十足。
5.(6分)【参考答案】现实的真切感:开篇时间具体到“八月初九”,如同现实生活记录的再现;小说通过“父亲”的视觉、嗅觉、触觉等感受,如“热烘烘的香味、凉气逼人、打了一个冷战”等,给读者呈现了真切的生活场景;送别场面描写也增加了小说的真切感。历史的厚重感:故事发生在“一九三九年”,距离读者已有近百年,小说又通过“我”的叙述,拉开与那段往事的距离,增强了历史感;开篇就交待日后余占鳌成了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这种叙述方式也突出了历史的厚重感。(每点3分,其他答案学生言之成理亦可酌情给分。)
6.(6分)【参考答案】“邪劲儿”指的是小说创作不走寻常路,有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从情节安排上看:小说淡化了情节,打破了时空的顺序,灵活地将两代人的故事交错叙述以推动情节向前发展。从人物塑造上看:小说没有通过激烈的矛盾冲突表现人物特征,而是让人物的成长变化自然地通过环境得以体现。从叙述风格上看:小说打破了单一的叙述方式,兼有“我”的有限视角和“我奶奶”的全知视角,将人物在小说中的表达与我的表达自然结合,无拘无束,极大地提高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从主旨表达上看:小说弱化了主旨表达,在不经意间让读者体会中国农民对抗外敌入侵的淳朴态度和生命之气,让小说有一种原始的激情和力量。(“邪劲儿”的解释不作采分点,其他各点每点2分,答出三点即可得6分。其他答案学生言之成理亦可酌情给分。)